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农委):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以及“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等规定,结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等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需求、财力情况、工作绩效、政策支持等因素,现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指标金额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用于完成去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等发现以及今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由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安排,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该项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21住房保障支出”。
 
        二、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补助资金,指导各县细化落实措施,抓紧工程实施,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继续倾斜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下达“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金额不低于附件1所列金额。
 
        三、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要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兼顾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有关省(自治区)要综合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好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问题。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村〔2019〕15号)规定,中央财政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按照每个激励对象500万元的标准,增加安排了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助资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该部分资金下达激励对象,对其给予奖励。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4号)等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6月9日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 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为促进建筑垃圾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务院发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实施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强化建筑工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

2026年05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建设行业相关政策:推进水利等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建设行业相关政策:推进水利等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水利建设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水利建设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鼓励建筑业企业在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基础上,采用联合体等方式公平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标,进入交通、水利、港口航道、能源、城市更新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2026年04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老旧街区改造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老旧街区改造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老旧街区改造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2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对改善小区公共设施(停车场地及充电设施、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小区绿化场地、健身步道等)的微更新项目,可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同时,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发展新产业,

2026年04月1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政策: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我国及部分省市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政策: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为促进住房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公租房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的,可按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6年04月0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全屋定制家居行业相关政策:制定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全屋定制家居行业相关政策:制定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

为促进全屋定制家居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推动智能新产品应用,制定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广柔性化定制化消费品生产模式。发展绿色消费,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

2026年04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配式住宅行业相关政策:促进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配式住宅行业相关政策:促进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装配式住宅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务院发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强化建筑工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

2026年04月0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功能沙发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家具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功能沙发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家具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

为促进功能沙发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健全农村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2026年02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

我国及部分省市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

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9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的通知》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向养老、托育、家政、餐饮、配送等领域延伸。

2026年01月09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