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5 月 30 日湖北省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总共 8 条,并确立了湖北国企改革的目标:到 2020 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湖北国企改革确立了“四项任务”和“三个改变”。“四项任务”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目标是实现基本经济制度层面、国资监管体制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层面的“三个转变”。
2、山西省:加快推进“六大发展”,深化国资改革
山西省 2015 年 5 月 18 日印发了《2015 年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六大发展”、“六型转变”、“六权治本”,不断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
山西省国企改革具有以下要点:
其一、有序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遵照顶层设计,结合山西实际,稳妥规范有序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在集团层面,以推动母公司整体上市、主营业务上市为主,选择部分省属国有企业进行试点;在二级及其以下子公司层面,进一步加大股权多元化改革力度,选择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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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积极探索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省属国有企业中选择试点,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积极探索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选择试点,以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为主,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积极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其三、不断深化市、县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放开搞活市、县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在市、县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其四、不断深化厂办大集体改革:制定省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统一政策、多种模式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力争 50%省属国有企业制订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不少于 50户厂办大集体企业完成改革任务。
3、浙江省:混改实验先行者
2014 年 9 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该方案具有以下亮点:
其一、明确证券资产化路径:浙江省省属企业共有 11 家控股上市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底浙江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为 40.2%。浙江省制定了《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总体方案》,确立了每一个企业的证券化发展路径。
其二、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从 2014 年开始,浙江省国资委推动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改组,成立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组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从原来的 1000 万调整到 18 亿元,其职能也由原来只处理不良资产、承担企业改制中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功能,调整为拥有投融资职能和国有资本运营功能。
2015 年,省属国企物产中大集团在浙江省率先完成整体上市,并建立股权多元的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整体上市”为地方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创新样本。作为首批入选国资委混改试点的省份,2017 年浙江省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做出更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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