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证券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证券业实施的是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制。
(1)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管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承担如下主要职能:
①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②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③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⑥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⑦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通过会员大会对证券市场实施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为: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⑧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⑤对会员进行监管;
⑥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⑦依照规定办理股票、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⑧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或者决定临时停牌;
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了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秩序,规范证券市场的行为,防范证券业务风险,切实地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证券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行业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证券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了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等,并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证券公司业务监管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对证券公司从事各种业务的资格、程序、责任及处罚措施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基本规范。
(3)证券公司日常管理
在日常运营方面,《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对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立、公司治理、内控制度、财务风险控制指标和日常监督检查等作了严格的规定。
在风险管理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作了详细规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通知》等对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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