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机动车尾气处理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投资前景预测》
1、行业主管部门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法规标准、产业政策,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2、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为中国环境保护协会(CEPA)、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委员会(CVEC)、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CICEIA)内燃机排放后处理专业委员会等。
行业协会的职能是进行全行业基础资料与有关市场需求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分析工作;提供和发布与行业有关的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企业协商订立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并按章共同遵守等。
3、行业监管体制
(1)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发动机尾气排放环保管理范围包括轻型汽车(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轻型气体燃料车等)、重型汽车(重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重型气
体燃料车等)、车用发动机(重型汽油发动机、重型柴油发动机、重型气体燃料发动机等)、摩托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
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正在执行的发动机尾气排放主要环保标准如下表:
(2)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行业监管体制
①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公示
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是按照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新设计、定型的机动车产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排放达标能力考核的环保管理制度。企业按要求向环保部提交新设计定型机动车的技术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由环保部发放环保型式核准证书并发布环保达标车型公告,其中会明确标示其配套后处理关键系统类型和供应商名称。通过环保部核准并经公示后,进入环保部达标车型目录,其尾气后处理供应商才能配套该车型及发动机型进行销售。
2016年8月24日,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信息: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验、在用符合性检验和出厂检验信息,包括检测结果、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测机构信息等。
根据上述公告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环保部不再对发动机及整车的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核准并发放型式核准证书,但仍需与发动机或整车厂协同开发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发动机型或车型,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②环保一致性监管
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监管是按照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批量生产、销售的机动车产品进行排放达标考核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和年度实施情况,对机动车生产
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监督性抽检,以保证进入市场的机动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③在用机动车环保管理
在用机动车的环保管理由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目前已建立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查、“黄标车”加速淘汰等管理制度。
(3)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尾气排放的行业监管体制
与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类似,我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环保信息公示、生产一致性检查、在用符合性检查等环境管理方式。
我国针对船舶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长期以来是空白,直到2016年8月环保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填补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空白。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2、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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