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对连锁零售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我国连锁零售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商务部和各地商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成员单位之间以及成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连锁零售行业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管理外,还主要受到以下相关法规的管理:
序号 |
文件 |
发布单位 |
实施年份 |
1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
2006 年 |
2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
2006 年 |
3 |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
商务部 |
2006 年 |
4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2011 年 |
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将得到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流通产业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有序推进贸易中心城市和商业街建设,支持特色商业适度集聚,鼓励便利店、中小综合超市等发展,构建便利消费、便民生活服务体系。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零售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竞争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2012年12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初步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机制、重点培育一批创新示范企业、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
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提出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强化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
201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3〕69号)》,提出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流通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统一配送。
201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提出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2014年11月,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4〕919号)》,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完善营商环境,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发展新型营销渠道,提升中小企业品牌化水平。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提出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要在坚持市场主导、坚持需求引领、坚持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下,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促进跨界融合、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2017年1月,商务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发布《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构建多层次商贸物流网络、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强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动商贸物流集约化发展、推动商贸物流专业化发展、推动商贸物流国际化发展、促进商贸物流绿色化转型、建设商贸物流信用体系的主要任务。
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部署进一步过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
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18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出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强化政策配套和宣传引导,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总体目标为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循环动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率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服务消费占比稳步提高,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健全,重要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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