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财政部发布关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域的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以下简称保护修复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保护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涉海规划,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
       
       (三)按照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鼓励各地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注重实现海洋生态产品的综合价值,推动提高优质海洋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第四条 保护修复资金实施期限至2020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第五条 保护修复资金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支持范围具体包括:
       
       (一)生态保护。对海岸带、红树林和海域海岛等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或生态系统质量优良的自然资源实施保护。
       
       (二)修复治理。对红树林、海岸线、海岸带、海域、海岛等进行修复治理,提升海岛海域岸线的生态功能。
       
       (三)能力建设。支持海域、海岛监视监管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开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观测调查等。
       
       (四)生态补偿。支持鼓励跨区域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补偿。
       
       (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统筹安排的其他支出。
       
       对不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或者调整,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者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支持项目,应当及时按照程序退出。
       
       第六条 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保护修复资金支持范围。
       
       第七条 保护修复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管理。
       
       财政部负责确定保护修复资金支持重点、分配原则;审核保护修复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保护修复资金预算草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预算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研究提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项目储备,会同财政部进行入库项目审核;提出保护修复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及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成效评估和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开展保护修复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海洋主管部门,下同)负责组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开展本区域内项目储备;对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组织已储备项目竞争性评审,从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中择优确定实施项目,并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报送实施项目建议清单。
       
       第八条 自然资源部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需要以及相关因素、权重以及上一年度绩效情况等,向财政部提出年度保护修复资金安排建议。
       
       财政部根据自然资源部等提出的分配建议,审核确定有关省资金安排数额,并依法下达保护修复资金预算。
       
       自然资源部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各省资金预算,组织各省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在资金预算文件下达30天内下达项目清单,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各省应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改变“钱等项目”的状况,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和使用效率。
       
       第九条 保护修复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各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形势、财力状况等,选取确定分配因素。
       
       支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的分配因素,主要包括红树林和海岸带保护修复任务量、自然情况、保护修复工作成效和项目储备情况,具体分配权重为50%、20%、20%、10%。
       
       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应考虑各省财政困难程度,同时将预算执行率、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因素和权重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十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实施方案的,应当坚持工程目标不降低、中央资金不增加的原则,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审批同意后,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对保护修复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并建立保护修复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对各地保护修复资金使用和方案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调整完善政策及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包括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指标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决策情况、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修复资金的绩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按要求建立资金监测监管机制,加强对具体项目及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督,加强绩效运行监控,通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加强对支持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压实项目单位和地方主体责任。发现资金违规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等重大问题的,应当按程序及时报告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第十三条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信息应当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固有职责或财政部要求,开展资金监管工作。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保护修复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包括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处理等,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存在大量结转结余资金的,要充分分析原因、调整分配机制。
       
       第十八条 沿海地区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保护修复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及自然资源部等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2019年提前下达的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资金分配和管理按照《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8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外,《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涉及的其他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执行本办法。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生态保护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现状与发展动向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污水治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我国及部分省市污水治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污水治理是一种综合性的技术工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技术手段。它可以有效地减少污水的排放,提高水环境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2024年04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银行行业相关政策: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银行行业相关政策: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

智慧银行是传统银行、网络银行的高级阶段,是银行企业以智慧化手段和新的思维模式来审视自身需求,并利用创新科技塑造新服务、新产品、新的运营和业务模式,实现规模经济,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达到有效的客户管理和高效的营销绩效的目的。

2024年04月0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境内外知名医疗美容机构落户合作区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境内外知名医疗美容机构落户合作区

医疗美容(Medical Cosmetology)是一种利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体容貌和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医疗美容的目的在于维护、修护和塑造人体美,同时增进人的生命活力。这种美容方式通常包括手术和非手术医学手段,可以解决各种皮肤和身体形态问题,如通过双眼

2024年04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保洁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家政服务市场多样化发展等

我国及部分省市保洁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家政服务市场多样化发展等

保洁服务是指通过专业保洁人员使用清洁设备、工具和药剂,对居室内外及各种场所的地面、墙面、顶棚、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部位进行清扫和保洁。服务内容包括对门窗、玻璃、灶具、洁具、家具等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以达到环境清洁、杀菌防腐、物品保养的目的。保洁服务的目的是提升居住环境的质量,使人们的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2024年04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百货零售行业相关政策:拓展多元化零售业务

我国及部分省市百货零售行业相关政策:拓展多元化零售业务

百货零售是一种零售业态,主要指在大型建筑物内,经营多种大类商品,并实行统一管理的零售商店。这种零售业态通常规模较大,经营品种丰富,商品周转率较高,能够吸引大量顾客。百货商店的商品种类繁多,包括服装、鞋帽、首饰、化妆品、装饰品、家电、家庭用品等。它们通常位于繁华的商业中心,地理条件优越,客流量大。

2024年04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景区管理行业相关政策: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调整优化景区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景区管理行业相关政策: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调整优化景区管理

景区管理是指对旅游景区的组织、规划、协调、运营和保护的过程。景区管理包括一系列的任务,如设施维护、安全保障、游客管理、环境保护、市场营销等。景区管理团队负责确保游客的体验质量,同时保护和管理景区的自然资源。通过有效的景区管理,可以提高游客满意度,提升景区的品牌形象,并促进景区的长期发展。

2024年03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休闲旅游行业相关政策: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休闲旅游行业相关政策: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休闲旅游是一种以休闲为主要目的的旅游方式,它强调在旅游过程中放松身心。这种旅游方式通常依赖于特定的文化景观和服务项目,以及旅游设施和条件,适合那些拥有较多闲暇时间和可自由支配的经济收入的人群。休闲旅游的活动内容包括游览、娱乐、观光和休息,与传统的观光旅游不同,它更加注重身体和心理的愉悦,提供了一种与日常生活环境不同的体

2024年03月22日
我国黑臭水体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

我国黑臭水体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

黑臭水体治理是指通过改善水质、控制污染源、采取有效的治理技术等措施,有效控制和改善黑臭水体的污染状况,实现黑臭水体的治理和改造。黑臭水体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因此治理黑臭水体是非常必要的。黑臭水体的治理方法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等。其中,物理法包括曝气增氧、底泥疏浚等;化学法包括投加化学药剂等;生物法

2024年03月18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