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厅、经信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关行业协会:
        
        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推动做好2021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煤炭中长期合同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十三五”期间,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健全,“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得到广泛认可,签约履约率稳步提升,产运需各方有效衔接,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实践表明,煤炭中长期合同为推动上下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全国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继续坚持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保障能源安全。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是煤炭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总结近些年的实践经验,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逐步形成市场机制更有效、监管机制更有力、产供储销紧密衔接的煤炭市场交易体系,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提供更加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
        
        (三)进一步明确煤炭中长期合同范围。煤炭中长期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订的执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有明确数量和价格机制的煤炭购销合同。电煤合同单笔数量不低于20万吨,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合同不低于10万吨,经铁路衔接确认运力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的,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四)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支持煤炭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交易规则、强化信用监管,引导有关各方提高大局意识、承担社会责任、规范签约履约行为,保障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五)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供需双方能够就中长期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双方商定意见执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照“基准价+浮动价”原则确定。
        
        基准价方面,下水煤合同基准价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2020年度水平执行;铁路直达煤合同基准价要由下水煤基准价格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平均价格和供需双方2020年月度平均成交价格,按各占50%权重综合确定。
        
        浮动价方面,下水煤合同与铁路直达煤合同的浮动价,均可结合环渤海煤炭价格指数、CCTD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指数、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综合确定。
        
        区域内合同价格应参照上年度价格协商确定,鼓励供需双方参照有关价格指数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早签、多签、签实、签长煤炭中长期合同
        
        (六)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签订工作。供需双方要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主动沟通,加强对接,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铁路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运力配置计划,保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对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合同签订的,原则上不再保留运力。供需双方在合同谈判期间,要确保煤炭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不得影响正常发电供热和居民生活用煤需求。
        
        (七)进一步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来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签订比例应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电力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年度煤炭使用量的75%,使用进口煤的电厂,国内煤炭使用量的80%要签订中长期合同。规模以上煤炭和电力企业2021年签订的供需双方、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数量均应不少于上年。
        
        (八)中长期合同要有量有价真实有效。煤炭中长期合同的数量、质量、价格机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基本要素应规范齐全。合同要真实有效,严禁以抢占铁路运力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一经发现,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对其在下一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中实施限制。鼓励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支持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签订电子商务合同。
        
        (九)鼓励签订3年及以上的中长期合同。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签订3-5年有明确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规模以上企业的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中长期合同总量的30%。此前已签订尚未到期的中长期合同应继续执行。
        
        四、强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
        
        (十)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中长期合同,将全部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http://ly.creditchina.gov.cn),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分月统计、按季考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归集合同履约情况及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对经提醒后仍达不到履约要求的进行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十一)进一步提高履约水平。产运需三方应根据生产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年度中长期合同细化分解到月,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经铁路部门确认运力的年度中长期合同,确实难以执行的,经产运需三方同意,可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
        
        五、健全煤炭中长期合同保障机制
        
        (十二)汇总签约履约信息。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企业应及时登录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录入供需双方合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要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合同汇总工作,并及时送国家铁路集团衔接运力。配置铁路运力纳入重点监管的合同供应方要在2021年1月底前登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www.ncexc.cn)录入合同,供需双方均要在线签订诚信履约承诺,没有签订履约承诺的一律不予确认。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要将最终确认的重点监管合同及时向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共享。
        
        每月15日前要在线报送上月和年度累计合同履行情况,煤炭供应企业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用煤企业报送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汇总单位要及时将履约情况共享给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未按期报送履约情况的合同,经提示仍不报送的视为未履行。
        
        (十三)加强铁路运力保障。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运力统筹,按要求及时做好运力衔接工作,加强合同审核,优先为有明确数量和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配置运力。日常执行过程中,优先兑现中长期合同运力,为合同执行提供稳定可靠的物流保障。
        
        (十四)压实地方工作责任。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结合实际建立签订履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五)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落实好中长期合同的各项要求,不得利用市场供需形势和行业优势地位签订不对等合同。大型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规范签约行为,增强履约践诺意识,主动承担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促进全国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煤炭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规模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空气能采暖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应用热泵技术

我国及部分省市空气能采暖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应用热泵技术

空气能采暖是利用空气源热泵技术,通过制冷机的循环和相变过程,从室外空气中吸收热量并传递给室内系统,从而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的一种采暖方式。具体说来,空气能采暖的工作原理是将空气中的低品位热能经过压缩机压缩后转化为高温热能,将水温加热到不高于60℃(一般的水温在35-50℃),并作为热媒在专用管道内循环流动,加热地面装饰层

2024年04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氮化硅陶瓷行业相关政策:加快高强度高耐久等新型建材研发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氮化硅陶瓷行业相关政策:加快高强度高耐久等新型建材研发应用

氮化硅陶瓷,是一种烧结时不收缩的无机材料陶瓷。氮化硅的强度很高,尤其是热压氮化硅,是世界上最坚硬的物质之一。具有高强度、低密度、耐高温等性质。

2024年04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白炭黑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化工等先进基础材料升级

我国及部分省市白炭黑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化工等先进基础材料升级

白炭黑是白色粉末状X-射线无定形硅酸和硅酸盐产品的总称,主要是指沉淀二氧化硅、气相二氧化硅和超细二氧化硅凝胶,也包括粉末状合成硅酸铝和硅酸钙等。白炭黑是多孔性物质,其组成可用SiO2·nH2O表示,其中nH2O是以表面羟基的形式存在。能溶于苛性碱和氢氟酸,不溶于水、溶剂和酸(氢氟酸除外)。白炭黑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如橡

2024年04月1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智慧燃气“云平台”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智慧燃气“云平台”

智慧燃气是一种现代燃气系统,它通过数据采集仪、管压、管网调度等在线监测设备和网络,实时感知城市燃气系统的运行状态。这些技术实现了燃气管理部门与燃气设施的可视化整合,形成了“城市燃气物联网”。智慧燃气能够及时分析和处理海量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与辅助决策建议,以更精细和动态的方式管理燃气系统的生产、输配、服务等流程,

2024年04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环保水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环保水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环保水务是指负责管理和监督水资源的保护、污染防治以及水环境的改善工作。环保水务工作内容包括水污染治理、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对水环境进行综合管理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024年03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煤质活性炭行业相关政策: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煤质活性炭行业相关政策: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

煤质活性炭是经过炭化→冷却→活化→洗涤等一系列工序研制而成。其外观普遍为黑色圆柱状活性炭,不定形煤质颗粒活性炭,又称破碎炭。圆柱形活性炭又称柱状炭,一般由粉状原料和粘结剂经混捏、挤压成型再经炭化、活化等工序制成。也可以用粉状活性炭加粘结剂挤压成型。具有发达的孔隙结构,良好的吸附性能,机械强度高,易反复再生,造价低等特点

2024年03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铝空气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

我国及部分省市铝空气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

铝空气电池的化学反应与锌空气电池类似,铝空气电池以高纯度铝Al(含铝99.99%)为负极、氧为正极,以氢氧化钾(KOH)或氢氧化钠(NaOH)水溶液为电解质。铝摄取空气中的氧,在电池放电时产生化学反应,铝和氧作用转化为氧化铝。

2024年03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磁性材料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超导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创新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磁性材料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超导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创新应用

磁性材料是金属功能材料的重要分支,具有转换、传递、处理、存储信息和能量等功能,也是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同时磁性材料能覆盖大量的电子、电气产品,是材料行业的基础、骨干工业部门之一,另外其应用领域范围广泛,如电声、电子磁铁、计算机磁记录软盘、选矿、能源、家用电器、医疗卫生、汽车、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

2024年03月18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