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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农作物种子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种子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的农作物种子工作。农业农村部下设的种业管理司为国家种子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工作。地方种子管理机构为隶属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市级种子管理站,其主要工作是负责农作物品种试验,组织新品种审定、引进,审查、批准和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开展种子市场质量抽检,种子质量案件的处理,种子标准的制订,种子检验机构的建设等工作,依法进行种子质量管理。


        中国种子协会是由在我国依法进行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与种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群众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行规行约,协调、规范种子企业、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开展行业调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研究行业的共同利益,向政府部门提出与种子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经济技术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举办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及国内外贸易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活动;组织种子繁育、生产、加工、储藏、检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普及种子科学知识,总结、推广种子工作先进经验;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意见,为会员提供技术、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参与本行业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业自律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内诚信监督体系;接受政府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进行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审核;接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等。

        2、行业监管体制

        (1)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

        2016年开始实施的新《种子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必须先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016年7月发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审核与核发、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措施等,要求实施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许可证的两证合一制度,并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等进行备案作出规定。

        (2)品种审定制度

        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主管部门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工作。对于经认定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其对自主研发品种自行完成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的,由审定委员会颁发审定证书,企业应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建立试验数据可追溯制度。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3)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和支持种业科技创新、植物新品种培育及成果转化。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种子行业的不断发展,种子行业相关的法律监管和法制建设也逐步完善,目前已出台了涵盖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审定、新品种保护、鼓励自主创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种子行业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为种子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的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发布、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2016.01.01实施

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出口及对外合作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国务院/2014.07.29修订

对植物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品种权的授予条件、品种权的申请条件与受理流程、审查与批准程序、品种期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2017.10.07修订

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的研究与试验、生产与加工、经营、进口与出口、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农业部/2016.08.15实施

对品种审定委员会的设立、品种审定申请和受理、品种试验、审定与公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5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2016.08.15实施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审核流程、核发和监管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

6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农业部/2017.01.01实施

对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内容、标签的制作、使用和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2014.04.25修订

明确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并对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受理、审查与审批等做出规定。

8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农业部/2004.07.01修订

对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9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农业部/2005.05.01实施

就种子管理机构及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公布检查结果及处理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10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农业部/2003.09.01实施

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的鉴定程序和方法做了具体规定。


        4、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颁布单位/发布、实施时间

相关内容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01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培育一批农业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

2

《关于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06

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筛选一批优质、抗病、适应性强、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恢复一批传统特色当家品种,提升良种繁育能力。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01

加大实施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和主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力度,加快适宜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选育。

4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国务院/2016.10

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保障国家种业安全,加强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高效制繁种等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完善良种繁育基地设施条件,健全园艺作物良种苗木繁育体系,推进主要农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与评价利用。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

5

《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07

要按照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充分认识扩大改革试点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将改革推向深入,为种业强国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全国人大/2016.03

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增产等技术攻关,推广高产优质适宜机械化品种和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栽培模式,改善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发展现代种业,开展良种重大科技攻关,实施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行动计划,建设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推进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健全和激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7

《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2016.01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推进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大保护利用力度。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贯彻实施《种子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改革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建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实施省际引种、种子委托生产和委托代销等备案制度,推动监管重心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大打假护权力度,全力推进依法治种。

8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12

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保障国家种业安全;加快推进海南、甘肃、四川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训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

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11

农垦要在良种化、机械化、信息化等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加强农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攻关,着力解决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设施装备难题,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人才、项目和基地建设,推动农垦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协同创新组织模式,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整合种业基地和科研资源,实施联合联盟联营,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10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2015.11

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2015.08

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在总结完善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健全种业科技资源、人才向企业流动机制,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国家财政科研经费加大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逐步减少用于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商业化育种的投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国家种质资源体系、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和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建设,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完善植物品种数据库。

12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农业部/2015.05

各地要抓紧制定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落实方案,调整优化补贴方式,抓紧拨付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农户,尽快兑付到农民手中。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尽快落实到位。试点地区农作物良种推广可以根据需要从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解决。

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02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

14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01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2013.12

指导思想: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以种子企业为主体,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保护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为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林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根本性保障。重点强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加强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提高基础性公益性服务能力;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16

《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2012.12

充分发挥种子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自育品种试验,采用先进种子加工技术及装备,提升种子质量。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

17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2011.0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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