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
 
        三、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二)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不再强制要求固液分离。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养殖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与发展商机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行业相关政策:加大绿色农产品供应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行业相关政策:加大绿色农产品供应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产品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等发布《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加大绿色农产品供应。鼓励企业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质商品采购。支持设立绿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展示质量认证标识、可追溯标识及药残检测结果,让消费者放心购买。

2026年02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黄羽肉鸡养殖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广优良种畜禽等新品种

我国及部分省市黄羽肉鸡养殖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广优良种畜禽等新品种

为了进一步推动黄羽肉鸡养殖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务院发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提高农林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

2026年01月2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产品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育繁推一体商业化水产育种体系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产品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育繁推一体商业化水产育种体系建设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水产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水产品行业稳定发展,比如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进境肉类、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药品等口岸功能,扩大与空中丝绸之路共建城市的进出口业务规模。

2026年01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柑橘行业相关政策:制定一批地理标志水果质量分级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柑橘行业相关政策:制定一批地理标志水果质量分级标准

为了进一步推动柑橘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2月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深化实施拱北海关辖区注册登记企业进口的国外水果以原包装供应澳门。

2025年12月3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分子育种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动植物育种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分子育种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动植物育种水平

为促进分子育种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加快种业应用场景建设,加强设计育种、生物育种等科学技术支撑引领,推出育种、制繁种、扩繁等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动植物育种水平。

2025年12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盐碱地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盐碱地等特色种业应用场景

我国及部分省市盐碱地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盐碱地等特色种业应用场景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盐碱地治理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盐碱地治理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海南省发布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12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养殖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养殖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智慧养殖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推出智慧农(牧、渔)场等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创新种业、种养殖、食品加工全产业链应用场景,围绕饲料、养殖、流通、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推动畜牧业、渔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2025年12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鲟鱼行业相关政策: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我国及部分省市鲟鱼行业相关政策: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鲟鱼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鲟鱼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四川省发布的《四川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5—2028年)》、云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11月25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