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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南京市完善保障民生制度发展规划

   导读:关于“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南京市完善保障民生制度发展规划。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能动性,创新和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参考《2017-2022年中国K12在线教育市场发展态势及十三五发展机会分析报告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能动性,创新和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第一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支持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惠民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名校集团化,鼓励优质品牌学校带动发展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新建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实现优质高中广覆盖。推进职业教育“双业提优”发展,争取建成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1所,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2所,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分院)4-6所。统筹校企(商会)、产教深度融合,不断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推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引导市属高校优化学科办出特色,创建南京软件科技大学,提升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育学科办学层次,建设南京晓庄学院莫愁分校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支持和服务在宁高校发展,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发展能力,推动建设南京农业大学浦口校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溧水校区、南工大浦江学院溧水校区、应天职业技术学院高淳校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探索建立终身个人学习档案,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教育服务载体和形式,提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成学习型城市;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园就读幼儿比例,主城不低于85%,其他地区不低于90%;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100%;建成10所以上在全国范围内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优秀的高级中学。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8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更多投向农村,健全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激励保障长效机制,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重点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普及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免费特殊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一年免费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完善分配、激励和保障制度,打造师德高尚、师能精湛的优秀师资队伍。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慕课”等现代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手段良性互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分类发展民办教育。

  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搭建高层次教育对外交流平台,引进境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师资培训资源,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开放度。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规划,强化国际课程设置、师资引进,规范国际项目管理。统筹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引进和南京教育品牌输出,办好各级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做好新区、新城国际学校布点规划。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开展境外职业教育项目合作和课程交流,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专栏9优质教育资源放大工程

  根据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和《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优质资源扩大方式,加强过程管理,提升薄弱学校及新建学校办学内涵。到2018年,在优质资源未覆盖的186所义务教育学校中,名校兼并弱校11所,名校与弱校联合举办分校12所,名校托管弱校12所,集团化办学90所,采用教育联盟、课程基地创建等其他方式61所,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其中,主城区内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主城与郊区建立合作机制全覆盖。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保持95%以上。

  第二节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产业升级和扩大就业规模、调整就业结构联动推进,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继续深化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型服务业态,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开发多层次的就业岗位,引导不同知识结构和就业技能人员自主择业、适岗就业。重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街镇、社区(村)提供更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就业岗位。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完善失业监测统计和预警机制。

  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推进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拓展、创业载体建设和创业服务改进,推动自主创业成为实现更有体面工作、更高质量就业的主抓手。重点推进大学生、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加快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转变。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专项培训项目,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对接、技能提升与工作改善良性互动,培育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新型技能劳动大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

  统筹重点群体就业。落实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保障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和转移就业,扶持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

  专栏10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坚持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导向,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给予大学生创业更高标准、更大力度的扶持。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扩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重点遴选资助10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20000名青年大学生创业。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在我市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结构优化。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实行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打造一批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内容项目化、目录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监察仲裁体制,切实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节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制度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发挥医保支付的控费作用。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扩大筹资渠道,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实现长期平稳运行。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控预警系统,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型业态从业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法定参保对象全覆盖。健全动态维护机制,建立覆盖全市居民的参保信息数据库,完善部门信息动态共享联动机制,实现对参保登记人员的精准管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工伤保险在所有建筑行业的全覆盖。建立健全助保方式,帮助低保人员、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各类困难群体参保。适应人口流动趋势,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健全城乡衔接和区域转接机制。

  专栏11全民参保计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设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参保登记信息。

  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助保机制,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

  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加快发行社会保障卡,拓展应用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持卡人数达到950万人。

  社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服务,建设网上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完善网上办事综合体建设,将服务“有形窗口”向“无形窗口”拓展。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建立统筹各类人员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合理增长。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5%和75%左右。健全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定期待遇。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健全社会救助优抚体系。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急难人员救助等基本救助制度,构建包括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殡葬、司法、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行“救急难”工作机制,临时救助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步提高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困境儿童、特殊困难残疾人等保障标准。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推动福利服务范围向社会公众拓展。构建新型优抚对象服务体系,推进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不断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征兵、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作用,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增进社会福利。

  第四节建设健康南京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属性,探索取消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快建立管理、运行、补偿和监管的新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重点发展康复、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新建符合规划的医疗机构优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主体申请时优先安排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入,支持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积极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到2020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显著增强,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2.5岁以上。

  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严格控制老城区大型综合医院的新建和扩建,重点加强配置精神、儿童、妇幼、护理、康复、传染病等薄弱专科医疗资源。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新增医疗机构向新区新城和郊区扩展,全面建成四大医疗中心,发展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建设“10+1”医学中心,打造南京在肝脏、心血管、骨科、康复等专业领域的国际品牌。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建立统筹各类人员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合理增长。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5%和75%左右。健全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定期待遇。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健全社会救助优抚体系。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急难人员救助等基本救助制度,构建包括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殡葬、司法、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行“救急难”工作机制,临时救助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步提高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困境儿童、特殊困难残疾人等保障标准。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推动福利服务范围向社会公众拓展。构建新型优抚对象服务体系,推进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不断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征兵、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作用,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增进社会福利。

  专栏12“10+1”医学中心

  “10+1”医学中心为10大临床医学中心和南京慢性病防控中心。其中,10大临床医学中心包括南京心血管病临床医学中心、南京内分泌代谢病临床医学中心、南京风湿免疫病临床医学中心、南京妇产及遗传临床医学中心、南京骨科临床医学中心、南京普通外科临床医学中心、南京神经精神病学临床医学中心、南京呼吸病及影像临床医学中心、南京消化病临床医学中心、南京肿瘤临床医学中心。

  提升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有序拓展城乡居民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继续提高人均补助标准。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采供血和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及重大地方病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的分工协作,提升基层社区医院医技水平,引导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和智慧医疗建设,推动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持续获得便捷优质的生命全过程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健康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促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远程医疗诊断和药品电子追溯服务。

  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积极发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推进三级中医院国家、省级重点专科对口支援二级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养老、服务贸易等,建设秦淮和江宁(汤山)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示范基地。

  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建设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强新区、新城体育场馆建设,增加城乡社区体育设施配置,拓展户外运动基地,加快公园、绿地广场、风景区等场所向市民免费开放,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市民开放。以大型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为引领,以社区民间体育活动为基础,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区一品”健身品牌。推进市、区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第五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以共有产权管理为核心的购买型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满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完善收入财产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基本住房保障公信力。发挥租金杠杆作用,实现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的保障方式转换与梯度退出。实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应保尽保,城市新就(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得到有效支持。

  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由大规模建设向多元化、稳步供应转变,加快形成适应住房市场发展阶段性、区域性特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模式。拓展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通过集中建设、分散建设、在经营性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套建设、社会化收购、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选址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强大型保障房片区的治理和服务。构建现代物业服务体系,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监管属地化,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实施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在尊重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居民选择意愿的前提下,统筹用好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稳步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有序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出新和危旧住房、非成套住房改造,完善安置房选点布局,提高安置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通道,提高货币化安置量,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加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信息公开力度,引导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居民支持改造。到2020年,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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