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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解读)

        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决整治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的行为。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完善自主招生,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4.规范学校编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执行省定标准班额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进行编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

        5.加强学校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科学编排课程,按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并按规定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上公布课程安排表。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特别要保证按规定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课、艺术课(或音乐课、美术课)、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优化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专题教育项目实行教育部门归口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

        6.从严管理教材教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编写、评议、选用、发行、代购、使用等相关政策。严禁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材料,严肃查处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境外教材行为。加强教辅材料进校园检查管理,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原则,实行“一教一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规范校园学习类APP使用管理,凡未经审查备案的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7.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各学校要落实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做好教学计划制定、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学反思和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的整体设计与落实。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大力开展课堂有效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行为,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8.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督促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严禁教师布置惩罚性的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9.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及初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科组协调,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10.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4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离校时间。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11.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不做“刷题机器”。教师不得组织、介绍、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二、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12.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13.强化在线培训监管。参照校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中小学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备案管理制度,重点审查学科类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简介、培训宗旨、业务范围、保障条件、服务承诺、资金管理等),以及线上学科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师资队伍、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收费情况等,督促中小学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业务。

        三、联动推进家庭教育
        
        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加强家庭交流互动,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帮助孩子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动力。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15.培养孩子健康生活习惯。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孩子视野,培养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长时间看电视。

        16.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途径,建立良性的家校互动关系和沟通机制,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组织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服务体系,组织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及体验活动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四、强化政府监督管理

        17.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或平均分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注重对学校开展增值性评价。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升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和奖励的唯一依据。

        18.严格活动竞赛管理。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坚决查处或取缔“山寨社团”“离岸社团”违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赛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不得将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19.加强“进校园”活动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备案管理制度。对各类进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活动,要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备案审查。对经批准的各类“进校园”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在每学年初向社会公布活动清单。凡未经批准的“进校园”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20.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1.支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2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入学制度,统筹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招生办法。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举措,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片)区,确保各学(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初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平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五、加强组织保障

        23.健全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减负工作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委监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及配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责任。

        24.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4月30日前,各地要针对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全面开展摸底分析,制定出台减负工作方案,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及时销号整改。各地要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探索建立学生学业负担监测系统,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学生减负工作评估。

        25.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把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通过自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26.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学校教育等多种途径对国家、省中小学生减负政策宣传解读,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消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27.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等,畅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对该方案解读如下:

        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中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强调“凡是不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为了确保我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二是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必然要求。基础教育在整个教育链条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是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环节。而当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却成为了影响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两大痼疾。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对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具有重意义,是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有效举措。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校内减负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的重大针对性举措,是全面推进教育改革的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一环,对我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分别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四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了22项具体减负举措及5项具体保障措施。共27条工作举措。

        一是学校方面:学校是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应切实承担起“减负”的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并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从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规范学校编班行为、加强学校课程管理、从严管理教材教辅、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科学合理布置作业、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时间、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等十一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常态均衡编班。要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学校要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科学编排课程并公布课程安排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材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校园学习类APP的有关要求,规范校园学习类APP使用管理。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设计并落实好基本教育环节,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要加强学生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合理控制电子屏幕开展教学时间。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强化作业面批讲解并建立完善学生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要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要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离校时间,不得组织学生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考试。要保障学生睡眠时间。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

        二是校外培训机构方面:校外培训应当是对校内教育的补充和有益延伸,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泥沙俱下,必须通过加强监管引导走向规范。因此,《实施方案》提出要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并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和强化在线培训监管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地要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要参照校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中小学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备案管理制度,督促中小学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业务。
三是家庭教育方面:家庭教育观念的改良,可以为中小学生减负乃至为整个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实施方案》提出要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并从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培养孩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方案》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注重培养自理能力。加强家庭交流互动,注重言传身教,合理设置期望值。《实施方案》同时指出,要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四是强化政府监督管理:政府是中小学减负工作的管理部门,在减负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并从克服片面评价倾向、严格活动竞赛管理、加强“进校园”活动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支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六方面,要求各地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对学校的增值性评价,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要从严控制和管理全省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坚决查处违规竞赛活动。要建立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备案管理制度,并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公布活动清单。要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并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要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入学制度,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三、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

        减负措施是否能够落地,取得预期的成效,保障是关键。《实施方案》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把“减负”作为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委监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共同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责任。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针对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全面开展摸底分析,制定出台减负实施方案,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及时销号整改。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探索建立学生学业负担监测系统,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学生减负工作评估。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把中小学减负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通过自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学校教育等多种途径对中小学减负政策宣传解读,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五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等,畅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教育行业前景分析报告-市场运营现状与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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