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广告业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原国家工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广告业工作的直属机构,其职责是“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有维护广告经营秩序、规范广告宣传内容、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职能。国家工商总局内设的广告监督管理司负责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对于部分特殊产品广告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专项监管制度,包括《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明确了特殊产品广告在发布过程中的内容和程序审查、广告措辞及处罚措施等内容,规范了广告行业的发展。
除原国家工商总局外,广告业还受其他部门的行政监管。例如:证监会、银保监会对涉及金融产品的广告进行规范和管理。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提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改革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及相关其他国家机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行业自律性组织广告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及其下属的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综合代理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国4A协会”)。上述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从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开展行业资质评审、行业培训、学术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
中国广告协会是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经纪公司)、广告(市场)调查机构、广告设备器材供应机构等经营单位,以及地方性广告行业组织、广告教学及研究机构等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广告协会紧密围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基本职能开展业务工作,并加强与其他广告及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广告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优秀文化传播、社会和谐进步贡献力量。
中国商务广告协会是以全国商务广告行业为主体,包括相关品牌、营销、文化、创意等产业与教学和研究机构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盈利的社会组织。旨在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走专业、精英和国际视野的路线,提高行业的整体文化修养和专业服务水平,树立广告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搭建行业的学习、沟通、交流、互助的平台,推动中国广告行业的发展,促进并提高广告行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认真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和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下属的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综合代理专业委员会旨在建设一个在服务、创新、实力、诚信等方面水准最高、最具社会影响力的广告同业组织。通过建立行业标准,树立专业的作业规范,引导各公司理性竞争,以一个更健康的方式发展广告业,提升整个中国广告行业的地位和社会形象,同时为中国广告业培养人才。
(3)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广告监管体制属于政府主导型的广告监管体制,即以政府监管为主,以行业自律为辅的广告监管体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广告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调查与未来趋势研究》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已逐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基础,涵盖广告业务资质管理、广告内容审查、广告经营活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广告行业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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