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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垃圾发电市场发展现状与盈利战略分析报告(2013-2017)
中国电力供应行业运营态势及盈利战略分析报告(2013-2017)
导读:《通知》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
为引导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2012年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首次明确了垃圾发电的标杆电价,完善了垃圾焚烧发电费用分摊制度,并对切实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价格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通知》还规定,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此外,《通知》指出,电网企业依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和常规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支付电费;当以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时,视为常规发电项目,不得享受垃圾发电价格补贴;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折算的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实际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
总体来看,《通知》规定了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可促进行业更加规范,利好行业长期发展。同时,由于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均低于此价格,因此标杆电价的执行也意味我国垃圾发电上网电价整体水平的上调,将有利于垃圾发电企业利润水平提升;另外,部分企业为提高每吨垃圾发电量、骗取垃圾发电补贴而进行的垃圾焚烧发电掺煤行为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和现行的补贴电价全部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不同,《通知》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此举或将增加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收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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