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要求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此次核电审批重启的仍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基调,并充分体现出我国对待核电发展更趋严肃与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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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10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此外,会议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了有关核电安全的4条决定,要求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此次两规划的通过,意味着冰封一年多的核电项目审批将正式“开放”,但是,考虑到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担忧,对于争议一直比较大的内陆核电项目审批并未放开。 核电是一种清洁、高效、优质的现代能源。发展核电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条件的成熟,我国核电项目审批重启在即,但是,从统一部署可以看出,此次核电审批重启的仍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基调,并充分体现出我国对待核电发展更趋严肃与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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