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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明确配额考核时间表

        导读:《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明确配额考核时间表。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试行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试行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并负责复核企业所属项目的合规性和月度结算电量,按照 1 个证书对应 1MWh结算电量标准,向企业核发相应证书。

        参考《2017-2022年中国绿色电力行业竞争态势及十三五运行态势预测报告

        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试行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试行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并负责复核企业所属项目的合规性和月度结算电量,按照 1 个证书对应 1MWh结算电量标准,向企业核发相应证书。绿色电力证书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 2018 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我们认为,这一做法旨在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缓解补贴带来的国家财政资金压力。

        明确配额考核时间表,核心是社会主体承担能源转型责任。

        2016 年 4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通知意见的函》,意见提出为实现 202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的目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要求各燃煤发电企业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配额责任。燃煤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自建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配额考核。本次通知明确了 18 年适时开始实行考核。我们认为,虽然目前没有短期强制目标,但新能源发电比重较低的发电企业有必要未雨绸缪,迎合管理层意图,逐步开始购买绿色证书。同时本次通知允许购买绿证的包括政府、机关单位、企业机构等多种主体,预计未来的趋势可能是各方主体共同承担配额责任,减轻财政负担。

        海外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提供经验,国内政策试行效果有待检验。目前,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瑞典、丹麦、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20 多个国家实行了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国际成功经验表明,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的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有效的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绿色电力证书价格还需接受市场检验,此次政策规定,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我们认为 17 年购买主力可能是政府与行政机构、部分发电企业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跨国企业(苹果、宝洁等),但总体认购量不会太大。

        传统发电企业新能源投资热情有望加强,新能源新增装机与消纳改善有望螺旋上升。我们认为绿证交易工作推进更重要的意义是背后的配额制度,自建与购买绿证两条路径选择,我们认为发电企业在火电核准收紧情况下,对新能源的投资热情有望提升。同时配额制考核发电而非装机,发电企业有必要衡量消纳不善情形下是否直接购买绿证更合算,这种双向挤压机制有望造成新增装机与消纳改善螺旋上升的局面。我们认为行业优胜劣汰加速。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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