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电管理条例》落地在即
2016年9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自2008年10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立法研究和法规起草工作开始,酝酿了8年时间,反复博弈、讨论和修改,其中最大的争议之一就是核电牌照准入门槛的设置。而条例送审稿中明确提出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并在第四章首次明确了核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持有其他核电项目25%以上股份,并具有作为参股股东至少8年的参与核电项目建设、运行的经验,其中至少包括1个机组的完整建设周期及其3年运行的经验;具有数量不少于300人、符合核电相关资质要求的人才队伍,其中具有5年以上核电相关经验的员工数量不得低于50%, 且专业配置应当满足核电项目管理的需要;
具有较强的资金保障和融资能力。首先,按照条例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这也意味着,地方国企无法参与核电运营牌照的竞争。
其次,对于专业人才的要求,在市场化的人力招聘体系下,从其他核电运营企业招徕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人员,对于各家央企来说是可以实现的。
然后,从参股比例的要求来看,华能参股49%海南昌江核电站、大唐集团参股44%宁德核电站、华电集团参股39%福清核电站,符合持股比例要求;而国能投(国电)参股49%的漳州核电站尚未投产,暂时没有资格申请核电牌照。最后,从建设、运行的要求来看,大唐集团参股的宁德核电1号机组于2008年2月开工,并已在2013年4月投入商运,截至目前,建设时间超过8年、运行时间超过3年,因此已经满足条例的要求。华电集团也在2017年9月达到要求;华能集团到2018年12月也将达到条例要求。
如果2018年《核电管理条例》能够通过审核正式颁布,那么核电运营商阵营将有可能增加大唐、华电、华能三位电力巨头。结合三代核电重启审批的预期,将逐步改变现有的核电运营商竞争格局,带来新的变量和新的动能。
2、群雄逐鹿核电牌照
2002年底的电改之后,中电投继承了原国家电力公司的所有核电资产,成为新成立的11家电力央企中唯一具有控股、开发、建设、运营核电资质的单位。自2015年5月29日中电投与国核正式合并为国电投至今,国内具有核电运行(民用核设施运行许可证)牌照的只有三家央企——中广核集团、中核集团和国电投集团。其他诸如中核建集团、五大发电集团的其余四家等,只能通过参股的方式参与核电站开发建设,并不能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各家电力相关企业对于核电牌照的追求仍孜孜不倦,代表者就是传统五大发电集团中的其他四家。华能:2007年5月21日,华能集团与中核集团签署《核电开发与建设战备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海南核电项目。2010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了核准批文,项目开工建设。2015年11月7日,海南昌江核电站1号机组首次并网发电。海南昌江核电项目是华能在核电领域落下的第一枚棋子。2012年底,华能与中核建、清华合作建设的中国首座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山东石岛湾核电站开工建设,项目预计2017年底运行投产。此外,华能还参与了山东海阳、福建霞浦核电站的筹建。
华电:华电在核电产业的布局比华能还要早上两年。2005年4月17日,由中核、浙江电力、中电投(现国电投)、华电共同出资组建的中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华电参股10%;作为引进美国西屋公司第三代先进压水堆核AP1000的世界首堆,三门核电1号机组于2009年4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5月16日,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51%控股、39%和10%比例参股共同出资组建的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08年11月21日开工建设,2014年8月20日1期项目建成投产。大唐:大唐的出手比华电晚了一年,2006年3月与中广核、福建煤炭(现福建能源)共同投资成立福建宁德核电,2008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4月建成投产,是五大发电集团除国电投以外最早实现参股核电站建成投产的项目。
国电:国电参股5%的山东海阳核电站已经于2009年底开工,2017年7月海阳核电1号机组各项试验全部结束,正式进入装料准备阶段,预计年内可并网发电。除了前述几大发电企业外,承担了国内绝大多数核电站建设工作的中核建集团也被业内认为是核电牌照的有力竞争者之一。虽然中核建缺乏核电运营经验,但近几年来,中核建通过参与第四代高温气冷堆的选址、建设、运营,希望借此跻身核电业主行列。但此次两核重组之后,中核建已不需要追求核电运营牌照的获得。
2015年10月28日,以煤炭为主的神华集团总经理凌文表示,希望通过参股核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核电牌照,寻求和储备核电开发厂址,争取两三个厂址储备。2017年神华、国电合并之后,神华可以借助国电实现在核电产业的布局。
传统火电企业追求核电运营牌照的理由主要在于核电对于煤电替代的预期以及核电经营的稳定性,成本端不会受制于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此外,火电与核电的运营管理在某些部分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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