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号),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接受党和人民的重大考验。

        二、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关键时期电力安全生产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压实扛牢属地监管责任,精准研判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加强运行调度管理,协调解决电力安全生产重大困难问题。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电力企业深入排查隐患、及时化解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电网企业要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按规定保留系统备用容量;加强对重要通道场站的巡视检查,强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国特别是疫区电网安全运行。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加强冬季防寒防冻工作,提前采购储备充足燃料物资,确保机组稳定出力。

        三、突出重点,全力确保重要用户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企业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情况,并将其列为重要电力用户,指导供电企业予以重点保障。供电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电力用户分类管理,对党政军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场所、铁路民航通讯单位等重要用户特事特办,采取增加供电回路、配备应急电源、加强线路检修等措施,千方百计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水平。各单位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坚决保障各类重要用户的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四、协调联动,妥善处置电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共享信息、物资等资源。要组织精干力量,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增强抢险救援力量。要加强涉电舆情监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发声辟谣,引导社会舆论,防范负面恶意炒作。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遇事有人指挥、有人落实。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畅通报送渠道,熟悉报送流程,杜绝因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现象。

        五、提前谋划,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复产管理

        各单位要深入研究春节假期延长、计划工期缩短、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受限等实际情况,提前谋划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电力企业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要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相关流程和手续,准确评估安全生产条件,深入管控治理风险隐患。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和转岗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加强复工复产现场管理,加强高风险作业管控,落实安全防护和技术保障措施。要强化工程项目外包管理,严格审查外包单位、外协队伍、外来人员能力条件,杜绝无相应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单位和人员进场作业。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而“带病”强行复工复产。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电力物联网市场分析报告-产业规模现状与发展规划趋势》。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 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上风电行业相关政策: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上风电行业相关政策: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为推动海上风电行业建设,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10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支持港口型枢纽用海用岛申报,在深远海养殖、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规划和审批过程中,充分考虑海上交通物流设施建设需求。

2024年11月2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我国及部分省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的建设,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快充、换电和加氢设施,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2024年11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热电联产行业相关政策: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

我国及部分省市热电联产行业相关政策: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

为促进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保障好居民冬季取暖前提下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推进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大容量燃煤锅炉掺绿氨燃烧。

2024年11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风力发电设备行业相关政策:促进退役风电设备循环利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风力发电设备行业相关政策:促进退役风电设备循环利用

为加强进风力发电设备制造,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

2024年11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发电机行业相关政策:完善风力发电机升级与退役等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发电机行业相关政策:完善风力发电机升级与退役等标准

为推动发电机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2024年10月3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核电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核电基地自供电能力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核电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核电基地自供电能力建设

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2024年10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我国及部分省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业的发展,比如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推动开展储能、氢能产业标准体系研究。

2024年10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电力行业相关政策:创新拓展新型电力系统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电力行业相关政策:创新拓展新型电力系统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

‌智慧电力是一种新型的电力系统应用形态,它结合了智慧系统与电力系统,采用先进的‌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等技术,实现生产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智慧化。

2024年09月03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