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 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供热节能产品与相关技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显示。供热节能产品与相关技术服务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采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城镇供热协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2) 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国家发改委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制定城市供热系统价格政策、清洁能源供热政策、节能减排 补贴政策等的主要部门。
住建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住建部是城镇集中供热行业管理、推进供热节能等工作的主要部门。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规划级产业政策,引导、扶植产业总体发展,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并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是供热节能行业的主要行业自律组织,由热力企业、供热节能服务企业、科研机构、行业专家等组成。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供热行业管理、行业交流、信息咨询、国际合作等工作。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是建筑节能行业的自律组织,为国内一级协会。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负责建筑节能行业管理、行业交流、信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其中也包括推进供热节能相关的发展。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并负责软件产业的市场研究、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政策研究等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 年10 月 |
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 标 投 标 法(2017 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7 年12 月 |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对我国招标、投标活动及开标、评标、中标等具体环节进行规定。 |
《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 |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2017 年9 月 |
加快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鼓励采取第三方提供改造、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
大力提高热用户端能效。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使用、收费等工作,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 |
《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
2017 年9 月 |
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
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推行两部制热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 |
国家发改委 |
2017 年8 月 |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落实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 开展供热成本监审,按照“多用热、多付费”原则,逐步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制度,
合理引导热力消费。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国务院 |
2017 年3 月 |
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
修订)》 |
国务院 |
2013 年1 月 |
为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对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及其许可使用、转让等事项进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0 年11 月 |
为保护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对我国著作权的定义、权利归属、保护期限、许可与转让等事项进行规定。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国务院 |
2008 年8 月 |
对新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进行规定,要求“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 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
2007 年6 月 |
要求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
3、行业主要政策
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政策如下表所示:
政策名称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关于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
国务院 |
2021 年 3 月 |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 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
效利用。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21 年 2 月 |
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 |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住建部 |
2020 年12 月 |
完善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国 家 发 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 |
2020 年12 月 |
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的供热企业,
应将成本在电、热之间合理分摊。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 汾 渭 平 原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
生 态 环 境部、发改革、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北京市政府、天津市政府、河
北 省 政府、山西省政府、山东省政府、河南省政府、陕西省政府等 |
2020 年 10 月 |
2020 年 12 月底前,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储气设施等重点工程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倾斜,优先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20 年7 月 |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国务院 |
2020 年7 月 |
指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进一步提出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应用政策、国际合作政策等多方面鼓励政策。 |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 |
2020 年7 月 |
到 2022 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 |
《2020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国家能源局 |
2020 年6 月 |
2020 年我国将新增清洁取暖面积 15 亿平方米左右;提前部署 2020-2021 年取暖季清洁取暖工作,统筹能源供应和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进
度,确保按期完成。 |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国 家 发 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
2020 年5 月 |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绿色技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
《2020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
国家发改委 |
2020 年4 月 |
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乡联结的冷链物流、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乡村旅游路产业路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 |
《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 |
工信部 |
2020 年4 月 |
为推进作为新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移动物联网的 全面发展,提出:加快移动物联网网络建设,加快推进5G 网络建设,继续深化 4G 网络覆盖,进一步加大NB-IoT 网络部署力度;进一步扩展移动物联网技术的适用场景,拓展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健全移动物联网产业链,加快云管边端协同的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移动物联网行业发展秩序。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19 年10 月 |
指明其中“二十八/23、软件开发生产”属于鼓励类产业。 |
《关于做好 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2019 年4 月 |
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 息 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 |
2019 年2 月 |
《目录》中包括:节能锅炉制造,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节能电机制造,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
和电焊机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绿色建筑材料制造,能源计量、监测、控制设备制造,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制造,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电 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多能互补工程建设和运营,高效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天然气输送储运调峰设施建设和运
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建设运营和改造等内容与供热行业相关。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 - 202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18 年9 月 |
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实施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 |
《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
年)》 |
工信部 |
2018 年8 月 |
推动企业利用云计算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务院 |
2018 年7 月 |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 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 造。 |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 取 暖 规 划(2017-2021 年)》 |
国 家 发 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部委 |
2017 年12 月 |
加大供热管网优化改造力度。加大老旧一、 二级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快供热系统升级。积极推广热源侧运行优化、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无人值守热力站、用户室温调控等节能技术措施。通过增设必备的调节控制设备和热计量装置手段,推动供热企业加快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利用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实现与传统供热行业的融合,加强在线水力优化和基于负荷预测的动态调控,推进供热企业管理的规范化、供热系统运行的高效化和用户服务多样化、便捷化,提升供热的现代化水平。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应设有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大力推行集中供暖地区居住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
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配套制定计量计费标准。不断提高居民分户计量、节约能源的意识,建立健全用热监测体系,实现用户行为节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并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已上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再融资。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集中攻关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供暖设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设施等关键设备,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提升热电联产机组灵活性,满足清洁取暖和电力系统调峰需求。推动智能供热研究及应用示范,重点研究先进传感技术、控制技术、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新技术,促进供热设备和运行方式升级,推动供热装备行业的高效化、自动化、信息化发展。 |
《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
建设发展的通知》 |
工信部 |
2017 年6 月 |
(1)加快推进网络部署。到 2017 年末,实现 NB-IoT网络覆盖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基站规模达到40 万个。到 2020 年,NB-IoT
网络实现全国普遍覆盖, 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基站规模达到 150 万个;(2)推广 NB-IoT 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水、电、气表智能计量、公共停车管理、环保监测等领域为切入点,
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发展 NB-IoT 在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助力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 规划》 |
住建部 |
2017 年 3 月 |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5 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1 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 60%;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2020 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
《关于印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2017 年2 月 |
提出到 2020 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达到 8 万亿元;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推动软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
《关于印发大数据产 业 发 展 规 划(2016-2020 年)的通知》 |
工信部 |
2016 年12 月 |
提出到 2020 年,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突破 1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 30%左右;大数据在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广泛深入应用,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
工信部 |
2016 年12 月 |
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催生新型信息消费,
变革社会管理方式。 |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 年)》 |
工信部 |
2016 年12 月 |
在工业制造和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智能家居和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推广一批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一批规模化特色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形成跨领域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机制,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 |
《关于印发“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 |
2016 年12 月 |
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 5 亿平方米以上,2020 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 亿平方米以上。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
国务院 |
2016 年12 月 |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全面形成。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应用区域试点,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深化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 年11 月 |
提出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树立节能为本理念,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提升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及产品应用水平,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和示范应用,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促进高效节能产业快速发展;提出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应用, 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
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 |
2016 年10 月 |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到 2020 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 |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
住建部 |
2016 年8 月 |
北方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下降 15%以上;推进北方城市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开展城市智慧热网试点。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 |
国 家 发 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2016 年5 月 |
明确将工业软件和服务、嵌入式软件列入重点软件领 域。 |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全国人大 |
2016 年3 月 |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节能自愿活动,推动能源管理 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源评审和绩效评价。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50 亿吨标准煤以内。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16 年2 月 |
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 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
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到 2020 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
国务院 |
2015 年8 月 |
大力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15 年7 月 |
“互联网+”智慧能源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 |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 家 发 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部门 |
2014 年8 月 |
大幅提高燃气、交通、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精准化水平大幅提高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推动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年-2020 年)》 |
国务院 |
2014 年3 月 |
要求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
《信息化发展规划》 |
工信部 |
2013 年9 月 |
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覆盖和深度集成应 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社会事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惠及全民的信息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
《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
国家发改委 |
2013 年9 月 |
掌握物联网核心技术,形成安全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 |
2013 年8 月 |
提出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的要求,并着重强调了以下三个方向:1) 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面向企业信息化需求,突破核心技术,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提升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2)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优质教育、医疗信息等领域资源共享;3)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工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
《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12 年9 月 |
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回收再利用等产品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生产管理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普及制造执行、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综合集成。支持面向企业、区域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2012 年4 月 |
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 的企业所得税减征和免征规定,并在职工培训费用、外购软件及生产设备加速扣除等方面予以优惠。 |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2011 年10 月 |
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 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
财政部、住建部 |
2011 年1 月 |
进一步扩大改造规模,到 2020 年前基本完成对北方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到“十二五”期末,各省(区、市)要至少完成当地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的 3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提高任务完成比例;地 级以上城市达到节能 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各级财政要把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作为节能减排资金安排的重点,建立稳定、持续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
国务院 |
2011 年1 月 |
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及市场政策等方面规定了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更大力度政策支持措施。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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