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风电设备制造所处行业隶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风电设备制造所处行业隶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分析报告-产业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显示,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钢结构协会、全国风力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等。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6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2年1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0年9月1日 |
主要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发文部门 |
相关内容 |
2018年5月 |
《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 |
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
2019年1月 |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明确了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提供多项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风电平价上网。 |
2019年5月 |
《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核心是确定各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的是促使各省级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同时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 |
2019年5月 |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 |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
2019年5月 |
《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
将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
2019年6月 |
《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
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要将全部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 |
2019年11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将“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等列为鼓励类技术、装备或行业。 |
2020年3月 |
《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 |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 |
2020年3月 |
《关于发布<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和<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 |
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如下:新疆(含兵团)、甘肃、蒙西为橙色区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内蒙古赤峰市按照橙色预警管理;甘肃河东地区按照绿色区域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区域。橙色区域暂停新增风电项目,绿色区域规范有序建设。 |
2020年6月 |
《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在各地测算的基础上,统筹提出了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既有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又有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每项权重又分最低和激励性两档。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东中部省份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增幅超过“三北”地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及东中部省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
2020年6月 |
《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补贴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平价上网项目。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4亿千瓦左右。 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有序安排跨省区送电通道建设,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送出。 |
2020年7月 |
《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 明确2019、2020年两批平价项目建设时限要求,列入本次平价项目清单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均应于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同时,风电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并网。 此外,明确电网企业应按19号文件要求落实接网工程建设责任,确保平价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
2020年12月 |
《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 |
国务院 |
按照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的原则,在做好风电开发与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衔接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利用和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中东部分散风能资源。积极稳妥发展海上风电。优先发展平价风电项目,推行市场化竞争方式配置风电项目。以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利用促进风电制造产业发展,风电制造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
2021年6月 |
《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
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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