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行业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子行业之一,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行业协会自律监管。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包括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以上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涉及特定领域或内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本行业的自律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前景预测》
(1)工业与信息化部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2)文化部
文化部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对于游戏行业,文化部主要负责拟定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等。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出版工作,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机构实行前置审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4)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促进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内企业之间的沟通,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等。
(5)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隶属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数协),是游戏相关产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组织,其宗旨是维护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业的产业发展、学术交流和技术进步。
(6)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政府的游戏产业主管部门对我国从事游戏产品开发、生产、运营、服务、传播、管理、培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调和管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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