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国务院于2015年5月8日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国家将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以及电力装备等行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产品为其关键的电力电子装备之一。
参考:中国电力电子设备市场产销分析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2013-2017)。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所处的行业大类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细分行业是电力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务院于2015年5月8日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国家将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以及电力装备等行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产品为其关键的电力电子装备之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所处行业属于“电力”中的“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行业;“航空航天”中的“机载设备、地面保障设备系统开发和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6月23日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行业多项产品被列为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化重点领域,具体为:
1、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中的SVG产品属于先进能源重点领域中的“电网输送及安全保障技术——无功补偿设备”;
2、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产品均属于先进制造重点领域中的“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等并网逆变器和高压直流输变电交流器,新型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高精度、高性能的开关电源及不间断电源”。
(一)行业管理机构和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控制所属电力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大主营产品特种电源设备和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为军民两用的高科技产品,根据产品最终用户的不同,分别适用于军工行业的管理体系和工信部其他民用管理体系。
(1)军工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防科工局承继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的职责,主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①武器科研生产许可认证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②军工质量体系认证
根据《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军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元器件和原材料产品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从事有关产品的科研生产需要通过相关主管机构的军工质量体系认证。
③保密资格认证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对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制度。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应当取得相应保密资格。
④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根据《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对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需经过文件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对装备诚挚单位实行分类注册和管理,并对承制单位基本情况、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获准承制装备情况、资信情况、审查及注册情况及不良记录情况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2)民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在民用行业领域,特种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民用航空、精密装备及测试行业,相关业务分别适用于工信部装备制造业、民用航空的管理体系,主管部门分别为:工信部装备司、科技司、军民结合司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主要应用于电力配网、铁路及轨道交通等电力用户侧,适用于工信部装备制造业和电力行业的管理体系,主管部门为工信部科技司、国网公司电力设备相关管理体系。
根据不同的应用行业和领域,产品的设计、制造需严格遵守工信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务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行业标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了解最新法规和动态,保证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在民用行业和领域,为规范民用电力电子设备和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使用要求和标准,工信部科技司和装备司、国家民航局机场司和适航司、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对民用电力电子产品应遵守的行业标准、产品许可认证、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销售进行了规定。
对于民用电力电子设备产品主要依据的法规和规范标准,电能质量领域主要有:《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电能质量——暂态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GB/T18481)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科〔2008〕1282号)、«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制标准»(GB17625.1-1998);特种电源领域,因行业特殊性,由具体行业标准约束,详见下文特种电源相关行业标准。
在军工行业领域,为保障军品的生产、促进军工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实现国家安全,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科工局及其他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业的行业准入、国防科研管理、保密资质管理、军品质量管理、军品出口贸易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主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配套管理办法》等。
(2)产业政策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列入了基本国策,其中“能量系统优化”属于节能重点工程之一。
②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将“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分布式电源”、“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等本行业所涉及的领域列为鼓励类产业。
③2009年11月,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明确了供电企业应当审核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冲击负荷的情况。
④随着我国国防建设发展的需要,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2003年12月26日,总装备部颁布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2009年总装备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国家保密局于2014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装计《2014》第809号)等一系列政策,同时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引入竞争机制,为切眼进入军工领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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