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概况
1、消声过滤行业的兴起
从物理学的角度看,噪声是指物体无规则振动所发出的声音,主要包括气体动力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性噪声。消声过滤装备行业就是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大型机械化产品噪声的出现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即人们不需要的声音,均统称为噪声。噪声能够对人体构成较大危害,如:造成耳聋、内分泌紊乱、失眠、抑郁、注意力不集中、心脑血管疾病等,被列为环境污染之一。随着噪声振动污染的日趋严重、噪声振动控制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水平及环境要求的逐渐提高,人们对噪音治理的要求日益增强。因此,世界很多国家尤其是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分别针对噪声治理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反过来也促进了消声过滤装备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降低噪声主要通过控制噪声声源、控制噪声传播途径、保护噪声受害者等三种途径。消声行业主要通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来控制噪声的传播。
消声一般是通过消声设备或消声器来完成,噪声气流通过消声设备,气流正常流过,噪声衰减下来。常用消声方法有阻性消声、抗性消声、阻抗复合式消声等。阻性消声是利用多孔的吸声材料的声阻抗,让噪声辐射到吸声材料表面时,将入射噪声吸收,噪声衰减。如:片式消声器、导弹消声器等等,大型消声工程一般采用此消声原理;抗性消声是利用特定流道结构,使得噪声气流通过时,声阻抗失配,部分声波向相反方向反射抵消部分来流噪声,噪声衰减,如:内插管消声器、共振消声器等,一般适用于小型消声器,汽车采用较多;阻抗复合消声,就是阻性消声和抗性消声混合使用达到噪声衰减目的。
声波在空气中传播时,一般用各种易吸收能量的物质消耗声波的能量使声能在传播途径中受到阻挡而不能直接通过的措施,称为隔声。单层结构隔声性能主要依赖于面密度和阻尼系数;多层复合结构是利用声波穿过不同密度空间时会产生反射折射和各层面密度,达到隔声目的。
(二)消声过滤行业市场情况
(1)全球消声过滤行业市场情况
目前,全球消音降噪设备市场主要分布在北美、亚洲和欧洲地区,其中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区域市场,其次是亚洲。北美地区消音降噪设备市场占全球的比重达30%,亚洲地区占比为28%,欧洲地区占比为22%左右。
随着噪声振动污染的日趋严重,噪声振动控制技术的研究及设备的开发将得到迅速发展,世界发达国家的噪声振动控制设备的产值年均以10%~15%的速度增加。噪声振动控制技术和设备将逐渐进入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和配套化阶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国内消声过滤行业概况
消声过滤是环境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针对噪声治理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和噪声控制产品设备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2014 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这将敦促电力、制造业等企业向着对环保问题零容忍的目标迈进。这些法律法规完善了我国在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体系,也为环保部门检测、监管和执法提供了依据。
中机院机电市场研究所预计 2015 年全国从事噪声振动与控制相关产业和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总数可达到1100 家,行业总产值将超过226 亿元。到2020 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销售收入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占比提高到25%,高端装备制造业将有望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我国环境状况的恶化客观上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广大民众的环保意识和对自己生活的环境质量的关注也空前提高。环境治理需要国家政策指引、执法部门监督和民众促进,但最终需要环保企业依靠技术进步来实现。从政府的宏观调控及经济发展阶段分析,中国环保产业已处于“后治理”阶段,治理的同时还肩负着“防治”的任务,这在经济发达地区体现更为明显。
环保市场尤其是消声过滤市场发展快速。“六五”期间,我国的环保投资是150 亿元,约占同期GDP 的0.5%;“十五”规划投资7,000 多亿元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约占同期 GDP 的1.3%,约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6%。
“十一五”期间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政府投资达到GDP 的1.35%,即1.3 万亿元。“十二五”期间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政府投资将预计达到3.4 万亿元,占GDP 的1.6%,环保产值可达4.92 万亿元,环保产业仍将保持15%-20%的年均增速,“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预计将增加到每年2 万亿元左右,“十三五”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 万亿元。
2005 年至2012 年期间,我国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金额逐年增加,年均增幅在30%以上,尤其以2011 年和2012 年十分显著,增幅分别高达84%和102%。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保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改性塑料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定改性塑料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对全国环保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与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业相关的行业协会主要包括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1989 年12 月2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确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2)1996 年10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2010 年9 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节能环保被放在首要位置,这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环保产业将成为国家宏观政策重点支持的产业之一。
(4)2011 年1 月,环保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 号)规定,各地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到2015 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下降;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2012 年7 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发[2012]28 号)指出,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等领域取得新突破;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装备制造行业要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船舶行业要适应国际造船新标准,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设备。
(6)2012 年5 月,工信部印发了《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 年,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超过6 万亿元,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8%,国际市场份额大幅度增加。
同时,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一大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专业化生产企业,建成若干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高端装备制造集聚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到2020 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销售收入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占比提高到25%,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二五”末提高2 个百分点,将高端装备制造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未来5-10 年,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将迎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引导区域高端制造业相对集中发展,紧密依靠本区域装备制造业现有的制造能力和产业组织,坚持突出重点和特色的战略取向,积极推进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优势区域率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世界级企业;促进中西部特色化发展,建设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链;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以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为突破口,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端装备制造研发基地。
(7)2015 年5 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纲领指出:加快大型飞机研制,适时启动宽体客机研制,鼓励国际合作研制重型直升机;推进干支线飞机、直升机、无人机和通用飞机产业化。突破高推重比、先进涡桨(轴)发动机及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技术,建立发动机自主发展工业体系。开发先进机载设备及系统,形成自主完整的航空产业链。推动大型高效超净排放煤电机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进一步提高超大容量水电机组、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制造水平。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先进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发展。
(8)2016 年3 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实施以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为首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
(9)2016 年11 月29 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要加强自主创新,推进民用航空产品产业化、系列化发展,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和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产品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和舒适性,全面构建覆盖航空发动机、飞机整机、产业配套和安全运营的航空产业体系。
到2020 年,民用大型客机、新型支线飞机完成取证交付,航空发动机研制实现重大突破,产业配套和示范运营体系基本建立。依托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突破大涵道比大型涡扇发动机关键技术,支撑国产干线飞机发展。发展1000 千瓦级涡轴发动机和5000 千瓦级涡桨发动机,满足国产系列化直升机和中型运输机动力需求。发展使用重油的活塞式发动机和应用航空生物燃料的涡轮发动机,推进小型发动机市场化应用。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海域发展和多元化发展,实现主力装备结构升级,突破重点新型装备,提升设计能力和配套系统水平,形成覆盖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壮大一批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发挥长三角城市群对长江经济带的引领作用,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等都市圈为支点,构筑点面结合、链群交融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东北地区大力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光电子、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产业,以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为支点,支持东北地区城市群打造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10)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7 年1 月25 日,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本目录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5 大领域,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等8 个产业,航空及先进环保产业等40个重点方向,航空发动机、大型海上发电用内燃机/双燃料燃气轮机、高效、环保分布式能源站、减震降噪设备等4000 项细分的产品和服务。
(11)2011 年10 月9 日,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 号)中指出: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可以优化天然气利用,并能发挥对电网和天然气管网的双重削峰填谷作用,增加能源供应安全性。目前,我国天然气供应日趋增加,智能电网建设步伐加快,专业化服务公司方兴未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已具备大规模发展的条件。目标为“十二五”初期启动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 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 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未来5-10 年内在分布式能源装备核心能力和产品研制应用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体系。
(12)2015 年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中指出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
(13)2016 年12 月26 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合理布局天然气销售网络和服务设施,以民用、发电、交通和工业等领域为着力点,实施天然气消费提升行动。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调峰电站,2020 年气电装机规模达到1.1 亿千瓦。积极推进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天然气发电利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多联供项目,支持发展燃气调峰电站,结合热负荷需求适度发展燃气热电联产项目。
(14)2016 年12 月2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应税建筑施工噪声的应纳税额为施工单位承建的建筑面积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工业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环境保护税按照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和非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指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
(15)2007 年4 月,住建部印发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标准规定,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甲级资质要求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 万人民币;企业独立设计过所申请专项类别大型环境工程项目不少于1 项,或中型环境工程项目不少于3 项。工程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 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下游市场行业的发展趋势
(1)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细分行业
工信部发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航空装备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的现阶段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近10 年来,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2010 年,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1.6 万亿元销售收入,约占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的8%左右。到2015 年,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使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超过6 万亿元,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8%,国际市场份额大幅度增加。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民用大型客机、新型支线飞机完成取证交付,航空发动机研制实现重大突破,产业配套和示范运营体系基本建立。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海域发展和多元化发展,实现主力装备结构升级,突破重点新型装备,提升设计能力和配套系统水平,形成覆盖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
《中商情报网》预计2014-2033 年我国民用航空发动机市场需求将达到9,000亿元,相应的服务需求6,000 亿元;军用航空发动机需求3,000 亿元,相应的服务需求5,000 亿元。航空发动机业务的研发和发展必然带动与其业务相配套的航空发动机试车台业务的发展。
作为高科技的载体,燃气轮机代表了多理论学科和多工程领域发展的综合水平,是21 世纪的先导技术。发展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于一身的燃气轮机产业,是国家高技术水平和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具有十分突出的战略地位。
燃气轮机属于重大核心装备,目前被国外厂商高度垄断。长期依赖进口,在关键技术上受制于人,不利于我国燃气轮机动力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政策上,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已经将我国燃气轮机市场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纳入“十二五”、“十三五”及“中国制造2025”等长期发展规划中,特别是重型燃气轮机,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10 项重大技术装备之一。
从市场容量看,我国新世纪四大工程中“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三大工程均需要大量30 兆瓦级工业型燃气轮机,同时我国舰船制造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也需要大量30 兆瓦级舰船燃气轮机,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燃气轮机潜在市场。
随着中国能源需求迅猛增长以及天然气资源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阶段,燃气轮机市场即将呈现“爆发性增长”。到2020 年,全国燃气轮机联合循环装机容量将达到5,500 万千瓦,是2000 年之前50 年已建成同类装机容量的25 倍。保守估计,仅中石油一家,每年需要的燃气轮机价值就达到了30 亿元。到2015 年,国内燃气轮机的市场容量能达到300 亿元,而国际市场容量则能达到2,700 亿元。
(2)分布式能源站/电厂细分行业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分布式能源行业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2016-2022 年)显示,就全世界来看,能源利用率越高、环境保护越好的国家,对于发展分布式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就越热衷,支持政策越明确。如丹麦、荷兰、日本对分布式电源都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政策;“911 事件”后,出于供电安全的考虑,发达国家都加快了分布式电源建设的步伐,到目前为止,英国已有1000 多座分布式能源站;美国有6000 多座分布式能源站,仅大学校园就有200多座分布式能源站。在众多国家中,丹麦是世界上公认的经济发展、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三方面有机结合的典范,是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国家。20 多年来丹麦的国民总产值翻了一番但能源消耗却未增加,环境污染也未加剧,其奥妙就在于丹麦积极发展冷、热、电联产,提倡科学用能,扶持分布式能源,靠提高能源利用率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
发达国家政府通过规划引领、技术支持、优惠政策以及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和统一的并网标准,有效地推动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在整个能源系统中占比不断提高,其中欧盟分布式能源占比约达10%。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国际上发展迅速,但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可以优化天然气利用,并能发挥对电网和天然气管网的双重削峰填谷作用,增加能源供应安全性。目前,我国天然气供应日趋增加,智能电网建设步伐加快,专业化服务公司方兴未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已具备大规模发展的条件。
近年来,全国多数城市陷入“雾霾模式”,尤其是京津冀地区,河南、山东、陕西等地拉响空气重污染红色警报,严峻的生态压力,迫使人们重新审视能源供给结构问题,一直被视为污染最严重的煤炭利用再次引发各界的关注。2016 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6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发电和冷电热三联供。2017 年1 月5 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会议提出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
“十三五”期间,中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将迎来重大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2015 年,由于更多央企开始涉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效应,再加上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的综合供能体系得到推广,这一年被称作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元年,随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分布式能源配套消声装备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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