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物联网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预测》
工信部负责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推进信息通信业对外合作的相关项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另外,发行人的下游行业为各物联网应用细分领域,主要包括智能电网、工业监控、智能车载、电视传媒等,因此发行人的产品还接受上述行业主管部门及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发行人所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 的管理规定》(1997 年) |
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
《 电 信 设 备 进网管理办法》(2014 年) |
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年) |
对包括信息技术设备在内的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实施认证管理。 |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2010 年) |
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 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 |
《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
年) |
到 2015
年的发展目标:初步完成产业体系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在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同发展、安全可控的物联网发展格局。在感知、传输、处理、应用等核心关键技术领域取得
500 项以上重要研究成果;研究制定 200
项以上国家和行业标准;培育和发展 10 个产业聚集区,100
家以上骨干企业;在 10 个重点领域完成一批应用示范工程。 |
《关于组织实施 2012
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203 号) (2012
年) |
对我国物联网领域需突破的重点技术、重要发展领域的产业化建设做出规划,对符合要求的产业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物联网产业研发重点支持的技术中包括网络传输设备和信息处理产品,包括无线传感网设备、基于
TD-SCDMA 技术的通信模块、海量信息分析与处理、智能视频图像处理等。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发[2012]28
号) (2012
年) |
实施物联网与云计算创新发展工程;加快 IPv4/IPv6
网络互通设 备,以及支持 IPv6 的高速、高性能网络和终端设备、支撑系统、 网络安全设备、测试设备及相关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 TD-SCDMA、TD-LTE 及第四代移动通信(4G)设备和终端研发,加快高性能计算机、高端服务器、智能终端、网络存储、信息安全等信息化关键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
《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7 号)(2013 |
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掌握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形成安全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的总体目标。 |
年) |
到 2015 年,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
《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 划 》( 发 改 高 技 [2013]1718
号)( 2013 年 ) |
包含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支撑、商业模式、安全保障、政府扶持、法律法规、人才培养 10
个专项行动计划,在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中,到 2015 年,我国将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推广。通过应用示范和应用推广,形成一批物联网综合集成应用的典型解决方案,显著提升物联网应用水平,使物联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
《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 (2016-2020
年)》(工信部规[2016]267 号)(2016 年) |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用频需求,为第四代公众移动通信(4G) TD-LTE
和 LTE FDD 系统规划、分配频率,指导各地稳妥做好 800MHz、1.4GHz
数字集群业务频率分配,其中为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新增 210MHz 带宽的频率资源,较“十一五”期间增长 27.3%。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发[2016]67
号) (2016
年) |
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到
2020 年,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总产值规模超过 12
万亿元。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在全国适宜地区布局,有序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基于现有各类通信网络实现物联网集约部署。持续强化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
号)(2016 年) |
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应用区域试点,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深化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 |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 划(2016-2020
年)》(工信部规[2016]424 号) (2017
年) |
要支持 5G 标准研究和技术试验,推进 5G
频谱规划,启动 5G 商用。支持面向车联网的无线接入技术标准和试验验证环境建设,拓展在智能辅助和自动驾驶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强化面向服务的物联网传输体系架构、通信技术研究,加快窄带物联网技术应用。 |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 划物联网分册 (2016-2020
年)》(工信部规[2016]424 号)(2017 年) |
到 2020 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包含感知制造、网络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在内的总体产业规模突破
1.5 万亿元,智能信息服务的比重大幅提升的总体目标。在技术创新方面,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物联网架构、感知技术、操作系统和安全技术取得明显突破,网络通信领域与信息处理领域的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心专利授权数量明显增加。在应用推广方面,在工业制造和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智能家居和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推广一批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一批规模化特色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形成跨领域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机制,发展物联网开 |
|
环应用。 |
3、部分物联网应用领域的行业政策
相关政策 |
主要内容 |
《国家电网智能化规划总报告(修订稿)》(2010
年) |
通过推广智能电能表、智能用电设备及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电网的网络优势和网络功能,为用户提供新型的增值服务,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
年) |
旨在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 根据该办法,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均需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
《国家电网公司“十二五”电网智能化规划》 (2010
年) |
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对直供直管区域内所有用户的“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 |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
年) |
对重大科技研发专项进行了规划,其中城市智能交通关键技术主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设备、公共交通信息采集监测与服务、运营监管和应急保障等关键技术。 |
《智能电网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
年) |
“十二五”电网科技研发的重点方向,以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的电网为基本出发点,以实现智能应用为重要内容,针对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接入、输变电、配用电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信息通信技术的优势和潜能,通过大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技术实现对电网的协调控制,不断提升电网的输配能力和综合社会经济效益。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2012
年) |
“十二五”期间,将在“大型互联电网安全经济运营”、“先进输变电关键技术”、“输变电网智能化关键技术”,“智能配用电网关键技术”、“电网智能化通信支撑技术”以及“前瞻性技术领域”共六个关键科研领域开展相关重点技术方向的研究。构建“智能电网”,各种新型通信技术的应用,包括自动交换光通信网(ASON)技术、复合相线光缆(OPPC)技术、新型无线通信技术(Zigbee、WiFi、WiMax、WMN
和 3G 等),为电网智能化提供基础的信息支撑平台。 |
《能源发展“十二五” 规划》(2013
年) |
提出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电网技术和设备,提升电网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并网输送能力。 积极推进微电网、智能用电小区、智能楼宇建设和智能电能表应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 督管理办法》(2014 年) |
规定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
相关政策 |
主要内容 |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
号)(2015 年) |
鼓励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骨干光纤传送网、能源路由器等信息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支撑,建立开放、泛在、智能、互动、可信的电力信息通信网络。 |
《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科技发[2016]15
号)(2016 年) |
信息化领域。着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基础信息交换共享、新一代信息技术共性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主要包括基础数据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基础设施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信用信息标准等方面。其中基础设施设备:交通运输物联网标识编码规则,交通运输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技术指南,交通无线传感网络通信与布设要求,船联网终端设备技术要求,车路协同系统系列标准,民用车船载北斗卫星导航终端设备技术要求,北斗
AIS 系统技术要求,基于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的重点桥梁、边坡和隧道安全监测系统标准,水上无线电通信设备技术等。 |
《电力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年)》 (2016
年) |
构建“互联网+”电力运营模式,推广双向互动智能计量技术应用。 加快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全覆盖。全面推广智能调度控制系统,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提升信息平台承载能力和业务应用水平。调动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开展智能电网支撑智慧城市创新示范区,合力推动智能电网发展。 |
《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2017
年) |
到 2020 年,基本完成面向先进制造业的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和 配套管理能力建设,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实现窄带物联网(NB— IoT)、工业过程/工业自动化无线网络(WIA—PA/FA)等无线网络技术应用。 |
4、 行业监管体制、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1) 行业规模迅速增长
物联网开启了万物互联时代,在产业政策扶持下,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智能机器人等数以亿计的新设备将接入网络,应用呈现爆发性增长,促进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方式进一步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方向转变。无线通信技术为万物互联提供了强大的支撑能力,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的应用场景呈现多样化,市场规模伴随物联网设备连接数的快速增长进入集中爆发期。(2) 应用需求全面升级
根据国务院规划,物联网万亿级的垂直行业市场正在不断兴起。车联网、健康、家居、智能硬件、可穿戴设备等消费市场需求更加活跃,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高端应用需求驱动物联网和其它前沿技术不断融合,行业在产品结构、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实现快速发展。未来在巩固无线通信模块市场地位的同时将增加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和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的收入占比,充分挖掘物联网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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