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视频监控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安部和各省市级公安机关,各省市级公安机关先后设立了安全技术防范的管理机构。安防视频监控产品属于电子类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其下属各机构也是本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产品备案登记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总体规划的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下属机构对本行业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和各地区安防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为全国性行业组织、国家一级社团法人,业务上受公安部指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各省市也成立了地方性的安防行业协会。
2、监管体制
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为承担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机构。公安部成立了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许多省市的公安安防管理部门也成立或指定了相应的检测机构,对安防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监督。公安部组建的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是安防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下属机构对安防行业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3、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安防视频监控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主要法律法规
施行时间 |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1993年9月施行,2018年12月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2000年1月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 |
保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
2003年11月施行,2016年2月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国务院 |
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2006年3月 |
《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加强对认证依据的管理,规范认证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保证认证依据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
2009年9月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国家质检总局 |
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明确了相关认证、审查、批准等信息。 |
2012年6月2016年修订 |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
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中信息传输、交换、控制的互联结构、通信协议结构,传输、交换、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性要求,以及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等技术要求。 |
2014年8月 |
《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
规定了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的功能、性能、接口、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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