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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燃气计量仪表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燃气计量仪表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中“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之“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C401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燃气计量仪表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燃气计量仪表属于“(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智能制造装备”。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燃气计量仪表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之“4016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智能计量仪表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现状调查与投资前景研究》显示,燃气计量仪表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计量协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燃气计量仪表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

发文部门

相关内容

201810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20183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

对计量器具使用条件、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销售、计量监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等进行了规定。

198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务院

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01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国务院国防部

本条例适用于在境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

20109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以及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能源计量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应用,推广经济、适用、可靠性高、带有自动数据采集和传输功能、具有智能和物联网功能的能源计量器具,促进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体系。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行业主要政策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发文部门

相关内容

产业分类与燃气表使用

2018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

20191

《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住建部

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20196月底前完成对在用的民用三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期使用、轮换情况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详细情况,及时做好计量失准的计量器具的更换工作。

相关规划、计划

20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国人大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十四五时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0186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

20175

《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

发改委、能源局

2020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16.9万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里程10.4万公里;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4万公里,天然气管网里程达到16.3万公里,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天然气管道基本接入,用户大规模增长,逐步实现天然气入户入店入厂,全国城镇用天然气人口达到5.5亿,天然气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达到12%左右;展望2030年,天然气利用逐步覆盖至小城市、城郊、乡镇和农村地区,基本建成现代油气管网体系。

201612

《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委、能源局

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增加用气450亿立方米,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提高天然气发电利用比重,支持发展燃气调峰电站;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能量计量体系建设,扩大智能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

201612

《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改委

十三五期间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3万亿立方米,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16万亿立方米,2020年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2020年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0.4万公里

区域天然气消费

20211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

202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有效对接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

20204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发改委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

20189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加快实施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201911

《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江浙沪皖人民政府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建设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上游供气企业要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

201910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

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

201712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

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建部、国资委、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军委后勤保障部

2+26城市天然气供暖发展目标为2017-2021年累计新增天然气供暖面积18亿平方米,新增用气230亿立方米;新增清洁取暖煤改气需求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新增146亿立方米,占比63%;农村地区新增85亿立方米,占比37%

物联网发展

2020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

工信部

2020年底,NB-IoT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2亿;推动NB-IoT模组价格与2G模组趋同,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Cat1迁移;打造一批NB-IoT应用标杆工程和NB-IoT百万级连接规模应用场景。

20204

《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现状、形势与政策建议》

发改委

完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推动5GNB-IoT等下一代网络技术不断演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促进市政设施智慧化,加速建立城市部件物联网感知体系

20162

《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

发展能源互联网的智能终端高级量测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实现电能、热力、制冷等能源消费的实时计量、信息交互与主动控制;丰富智能终端高级量测系统的实施功能,促进水、气、热、电的远程自动集采集抄,实现多表合一,规范智能终端高级量测系统的组网结构与信息接口,实现和用户之间安全、可靠、快速的双向通信。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TC)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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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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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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