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房地产调控新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要继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齐骥表示,与以往的调控政策相比,这次出台的“国八条”是对以往调控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强化,通过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来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
此次调控新政提出要扩大限购城市范围,齐骥表示,一方面是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势头。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去年12月仍有10个城市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去年10到12月,有10个城市环比月平均涨幅超过1%。这些城市基本上是未采取限购的。
另一方面实施限购的城市成效明显。例如北京出台限购新政以来,二套以上购房比重持续回落,非本地户籍购房比重回落至40%以内,下调4.3个百分点。深圳出台限购措施后,住房成交量持续下降。因此,此次调控决定扩大限购城市范围,同时也明确了限购条件的原则性要求。
齐骥认为,要求各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一是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房地产不同于其他商品的一个特性就是区域性强,全国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房价调控目标。作为地方政府,则有责任也应有能力公布本地区的房价调控年度目标。二是有利于行政问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三是既给出了原则性要求也体现了因地制宜。
对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齐骥认为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居民拥有住房情况和居住水平,及时发现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他介绍说,目前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已初步建立。
齐骥指出,对于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一定要实行问责。此次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首先是约谈,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其次是报告和问责,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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