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上海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物权法》不冲突

        土地使用权的70年大限问题,因上海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的“无偿收回”及“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规定而引发热议。

  2010年1月17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刊登声明,对相关条文做出澄清说明。声明名为《关于预申请须知所载出让合同信息中“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相关内容说明的通知》,称上述“无偿收回”及“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是针对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形。对照《物权法》条文,这与其中的规定其实并无冲突。

  上海非孤例

  实际上,查阅北京、厦门、珠海等地有关土地出让合同的资料,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问题,均为意思相同的格式化表述,上海国土局的做法并非孤例。

  现有法律允许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其他类型的土地则需要报主管部门批准。所谓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形,主要针对住宅用地以外的土地。不过,根据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若为公共利益需要,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也可能被收回。

  争议中的“无偿收回”或“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沪预申请告字第 02 号”公告中所涉及的地块相关。这些地块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公用设施用地,在这些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一项均出现了“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出让人无偿收回”等内容。

  这一表述迅速引发舆论反弹。在不少媒体的解读中,这意味着,“卖完地的地方政府在70年后又可以将所有土地收回来,重新再卖一次”,“若买房等于交70年租金”。这种做法,被指与《物权法》相抵触。

  上海国土局的做法并非孤例;其回应称,所谓“无偿收回”或“由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是针对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形。

  法律规定模糊

  根据2007年10月1日颁行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至于续期的费用及具体程序,《物权法》则未涉及。2008年,国土资源部内部着手起草《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草案”,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的续期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而根据2009年3月的一版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续期的问题被表述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有偿与否仍且搁置,但并无“无偿收回”的表述。

  因而,此次上海的表述,被解读为对土地出让期满无偿收回的“首次规定”。然而,根据《通知》的最新内容,上海的规定并未“违法”。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出让人则应当予以批准。其中,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至于申请未获批准的土地,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其使用权才由出让人无偿收回。至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则根据具体的合同,要么由出让人无偿收回,要么由出让人收回并补偿残余价值。

  《通知》强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的“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二十八条的内容,明确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附我国及各省份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附我国及各省份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比如吉林省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加快居民服务数字化进程,构建旅游出行、托育养老、医疗健康、家政服务、智慧物业等居民服务行业数字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2025年01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建筑涂料、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建筑涂料、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标准

为推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范围,大力发展面向产品包装、室内装饰、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等行业的实用性工艺美术陈设品和装饰品。

2025年01月03日
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附我国及各省份门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附我国及各省份门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为推动门窗节能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2024年12月3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8月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梳理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

2024年12月24日
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城市更新是指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2024年12月12日
健全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公园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健全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公园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为加强城市公园的建设,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地下停车设施的,可不收取土地价款,但地下车位不得分割销售或以租代售。

2024年12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工程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工程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

2024年11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5月江苏省发布的《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

2024年11月2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