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并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切实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2月1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传递了“坚定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抓好住房用地供应,促进已供土地开发建设”的明确信号。
《通知》指出,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是:立足本职、有所作为,坚持方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以保障并合理供应住房用地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为重点做好住房用地供应工作,努力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避免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大起大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继续以促进形成住房有效供应为重点做好已供住房用地的监管工作,加强住房宗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监管,严格督促按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和开竣工,及时发现处置闲置土地,坚决打击违法转让土地行为。
表 3 《通知》的政策要点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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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等一系列要求,国土资源部立即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就“稳供应、保民生”、“控价格、防‘地王’”、“严监管、促开发”等方面部署全系统贯彻落实。
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住房用地供应稳中有升,结构持续优化;住房用地价格调整合理,高价地异常情况趋稳,促进了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数据显示,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落实了10.5万公顷,超过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28.5%;全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用地实际落实10.88万公顷,占全年住房实际供应量的80.04%,完成了“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70%”的要求;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提前两个月完成了供地,全面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和调控任务,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2012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促进住房价格合理回归的关键年,综合来看,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具有四大亮点,即:目标更加明确、态度更加坚决、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具体。由此可以预见,《通知》的发布有利于住房用地市场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落地、加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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