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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障房市场供需预测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2012-2016)
中国工业地产市场竞争格局及投资方向分析报告(2012-2016)
文章导读:为确保完成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分别发布政策力促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的第二年,是在建工作量最大的一年,也是开工、竣工、分配、管理任务并重的一年。根据规划,2012年保障房的建设目标是,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竣工量高于2011年。为确保完成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分别发布政策力促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
表 2 2012年以来发布的主要保障性住房政策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加工整理
财政部、住建部规范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管理。8月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修订了《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更好地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煤矿、垦区和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新《管理办法》,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专项用于纳入补助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收购)、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综合来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的新情况、新要求,有助于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改善民生之必需,也是今年贯彻稳中求进要求的重要举措,具有刺激消费、带动投资、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城镇化等多重效应,对有效应对当前外部环境变化、促进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7月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保质按期竣工,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使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对改善民生、稳定增长、调整结构的重要作用。
8月21日,李克强在北京市考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时再次强调,要在保质按期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同时,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分配,突出抓好竣工入住环节,做到质量可靠、设施配套、布局合理:一是对住房质量问题,要实行“零容忍”,严格责任追究,该赔偿的要赔偿,该清出市场的要清出市场。二是对配套设施欠缺的项目,要抓紧完善,保证市政等基本设施同步建成,尽快达到入住条件,并将此作为竣工的重要标准。三是对拟建的保障房项目,要精心规划,项目选址一定要从便利居民就业、就医、就学、购物等实际需求出发,使群众既安居、又乐业。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通过近几年的集中推进,全国已有近亿居民从中受益。但同时应当看到,目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居民仍然较多,改善居住条件的期盼和需求十分强烈,必须继续有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从理论上来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将产生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将会改变房地产市场格局并会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进程。“安居工程”的实施有利于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平抑房价。将“城市低收入家庭”从购房者人群中有效剥离出去,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将由政府全力负责解决,这样可以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同时,随着部分低收入家庭成为廉租房的受益者后,无形中会对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房价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同时,保障房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能够形成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在当前形势下,更应充分发挥好保障房建设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一举多得的作用。同时,随着保障房供应规模越来越大,入住群众越来越多,建立实现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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