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无独有偶,新疆政府也是这其中一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是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寻租活动必然存在,因此应根据社会民生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首先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和廉价房土地需求,形成保障房为主和普通商品房为辅土地供给机制。
(一)制定土地保障供应暂行办法
无独有偶,新疆政府也是这其中一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是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寻租活动必然存在,因此应根据社会民生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首先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和廉价房土地需求,形成保障房为主和普通商品房为辅土地供给机制,此种差别化供应,适应了“限房价,平地价”的评价方式。由于办法是政策上升为规章的法制化形式,其强制长期的期效也会渐渐释放。
(二)制定房产经营环节税办法
征收环节来上,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大多数国家的主要做法,但房地产销售环节征税鲜有。一方面,大大促进不动产的流通,土地的供给率增高;另一方面,房地产保有税率过高消除业主控制或低效率使用房地产,是交易活动频繁,各种生产要素得到有效配置,从而房地产市场欣欣向荣。政府要制定房产经营税办法,控制投资型房产交易,平衡房产价格。
(三)尽快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试行办法
新疆政府应积极贯彻《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的精神,尽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为全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也为实行新疆房产调控提供又一保障。
五、结语
我们讨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法治化问题,用历史的视野,一切从立法、执法与司法等调控实践出发,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才能实现房地产法治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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