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2013-2016年中国建筑减震产品和服务供应行业监管情况、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建筑减震产品和服务供应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国地震局。

        (1)中国地震局下设震害防御司,负责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承担震害防御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2、行业监管机制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抗震防灾分会建筑减隔震产品专业委员会是发行人所属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抗震防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探讨我国抗震防灾工作发展方向、理论和实践等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密切联系会员及会员单位,收集听取合理化建议,提供给政府部门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依据;努力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服务,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做好抗震防灾工作,在政府和会员单位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普及抗灾防灾知识,增强全民族的抗震防灾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培训人才,促进抗震防灾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考察收集国内外有关资料,及时提供技术、管理方面的信息,组织经验交流,编辑和出版刊物;组织、开展抗震防灾领域内的科技开发、工程咨询服务和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完成政府部门和其他团体委托本会办理的有关任务。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国人大,2009年)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国家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目前,全国各省市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了《防震减灾条例》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文件。

        (2)《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

        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向全国发布的防震减灾规划。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我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位于地震烈度Ⅵ度及以上地区的城市,全部完成修订或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新建工程全部实现抗震设防。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

        实践证明,减隔震技术能有效减轻地震作用,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减隔震技术对提升工程抗震水平、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减隔震技术研究和实践成果,有计划,有部署,积极稳妥推广应用。

        (4)《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地震局、建设部,2007年)

通过落实制定农居工程建设规划、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加强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开发等工作任务,到2020年,力争使全国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5)建筑抗震设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提出了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可用于对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较高要求或专门要求的建筑,并提出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规定了屈曲约束支撑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可不进入消能工作状态,当设计时屈曲约束支撑在多遇地震作用时进入消能工作状态时,其极限位移应大于消能减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位移的120%。

        同时,消能器的性能检验,应由第三方进行抽样检验。

        (6)地方性法律法规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为了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压实减量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责任,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

2025年09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城中村改造行业稳定发展,比如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

2025年09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床位)供给

我国及部分省市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床位)供给

为了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4月商务部等9部门等发布《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2025年07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北京市发布的《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07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建筑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建筑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2025年07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色建筑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色建筑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绿色建筑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海南省发布的《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

2025年06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社区行业相关政策: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社区行业相关政策: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智慧社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智慧社区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06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饰装修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饰装修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为促进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2025年06月2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