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山西省“十三五”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统筹城乡要素配置,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惠的新型城乡关系。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订规划。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户籍等方面的改革,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责任主体。推进城市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动力,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落实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建立“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没有城镇户籍的进城农民、城中村居民和采煤沉陷区群众三个群体为重点,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合理分担公共成本,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把发展县城和县级市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切入点,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提高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力。重点发展一批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大县城,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加大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县城整体功能。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动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县城先行开展“大县城”试点,建设形成数量合理的强县大县,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撤县改市。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和资源型城镇转型。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工业、农业、服务业方面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发挥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综合则综合,培育县域富民经济,努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通过农民进城、移民搬迁做大乡镇规模,建成一批有产业、有人口、成本低的中心型、特色工业型、特色旅游型、物流交通型、休闲商贸型、三农服务型小城镇。积极发展都市圈、城镇群和中心城市周边等重点开发区域内的小城镇,逐步形成卫星城。开展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镇转型试点,因地制宜探索转型路径和模式,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在招商引资、科教资源投入、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开展并村、撤乡并镇工作,以基础条件好的中心村为重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就地城镇化。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协同发展,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转变。到2020年农村危房基本消灭,不适宜居住的山村基本完成搬迁,农村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大部分村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各类要素无障碍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均衡发展的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附我国及各省份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附我国及各省份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比如吉林省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加快居民服务数字化进程,构建旅游出行、托育养老、医疗健康、家政服务、智慧物业等居民服务行业数字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2025年01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建筑涂料、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建筑涂料、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标准

为推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范围,大力发展面向产品包装、室内装饰、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等行业的实用性工艺美术陈设品和装饰品。

2025年01月03日
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附我国及各省份门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附我国及各省份门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为推动门窗节能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2024年12月3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8月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梳理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

2024年12月24日
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城市更新是指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2024年12月12日
健全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公园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健全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公园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为加强城市公园的建设,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地下停车设施的,可不收取土地价款,但地下车位不得分割销售或以租代售。

2024年12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工程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工程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

2024年11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5月江苏省发布的《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

2024年11月2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