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十三五”期间江苏省优化结构空间与提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发展规划。牢固树立空间结构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空间组织、明确开发方向、加强用途管控,构建大区域均衡、小区域集聚的科学开发新格局。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未来前景分析报告》
优化空间结构
牢固树立空间结构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空间组织、明确开发方向、加强用途管控,构建大区域均衡、小区域集聚的科学开发新格局。
第一节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推动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沿江等优化开发区域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方式,重点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建设用地增量逐年下降。沿海、沿东陇海线等重点开发区域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成为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新兴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与资源要素禀赋匹配发展,农产品主产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生产核心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适时拓展覆盖范围,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增强生态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划定自然岸线格局,促进陆海协调、人海和谐发展。到2020年,“一群三轴”的城镇化格局、“两带三区”的农业发展格局、“两横两纵”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
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把空间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涵,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存量空间再开发利用效率。依托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要素,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为依据,统筹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合理配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加强对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利用的空间引导与约束。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开发秩序。
第二节 完善空间开发体制机制
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调整完善现行政策和制度安排,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实行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差别化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调控政策。
健全空间衔接协调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做好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以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为平台,促进各类规划的空间协调,推动城市规划依据开发强度目标和城镇空间范围,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细化城镇内部空间功能布局;推动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要求,加强对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的管控。
探索建立空间治理体系。总结推广淮安市、镇江句容市、泰州姜堰区等国家“多规合一”试点经验,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建立省、市县两级空间规划体系。尊重并维护好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本底,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构建以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空间治理体系。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功能,完善国土空间监测系统,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提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城镇化进入以提高质量和内涵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化,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
第一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突出“三个1亿人”中心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标准,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引导有进城意愿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融入并转为城镇居民。夯实苏中苏北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增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吸引更多农业人口就近就地转移落户。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庭的选择权,引导不愿意放弃农村各项权益的本地进城农村居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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