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将实施主体功能区、都市区和小县大城三大空间结构优化战略。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实施主体功能区、都市区和小县大城三大空间结构优化战略,科学布局省域国土空间,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同协调发展。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市场商机分析报告》
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实施主体功能区、都市区和小县大城三大空间结构优化战略,科学布局省域国土空间,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同协调发展。
(一)塑造以四大都市区为主体、海洋经济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两翼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制定实施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差别化财政、人口、产业、环境等综合配套政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编制实施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合理划定城镇建设区、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切实加强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构建以四大都市区为主体、海洋经济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两翼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加快建设四大都市区。推进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以都市区为主体形态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域协同协调发展。编制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推进都市区轨道交通网络和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实现都市区通勤一体化;着力强化都市区产业分工协作,在中心城市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在周边区域加快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强县(市、区)和强镇;合理配置都市区公共服务资源,增强中心城市高端服务资源辐射能力,加强周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疏解中心城市过密人口,提高周边区域人口接纳和承载能力。建立健全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努力在交通共联、产业共兴、生态共保、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推进电信服务、金融服务同城化。
着力建设海洋经济区。统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创新舟山群岛新区管理体制,鼓励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建成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建设海洋强国的示范区。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全省海港资源,实现从大港向强港的转变,促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一体化发展,打造集散并重、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和国际港航物流中心,建设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统筹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协同推进湾区基础设施互联、沿湾产业提升、湾区新城建设,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强重要海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港口物流、绿色石化、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着力构建浙江渔业海外平台,不断做强远洋渔业。
专栏14 “十三五”海洋港口重大项目
港口码头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梅山港区6#—10#集装箱泊位工程、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工程、小洋山北侧江海联运集装箱泊位、北仑港区多用途码头改造工程等。
港口集疏运重大项目。主要包括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园区疏港公路舟山本岛—岱山段、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金台铁路头门港区支线、衢山南进港航道工程等。
港航物流服务业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宁波“万联港”平台、镇海保税物流中心、黄泽山石油中转储运二期、六横能源油品储运扩建工程、温州现代冷链物流中心、台州循环产业物流中心等。
临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大榭乙烷资源综合利用、六横海洋工程制造、舟山海底(船用)电缆及其配套项目、虾峙船舶修造基地、舟山航空产业园等。
海洋港口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宁波东部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舟山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北仑—镇海港航物流服务区、梅山—穿山集装箱国际中转服务区、小洋山北侧江海联运服务区、鼠浪湖大宗商品储运分销服务区等。
合理布局生态功能区。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适时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转型发展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低碳制造等生态工业和环保、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实施“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培育电商支撑、农旅结合的新兴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与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质量等相挂钩的补偿和奖惩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考核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再考核生产总值及相关指标,大幅提高生态经济、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居民增收的考核权重。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轴带,在衢州、丽水等地区建设生态经济走廊。
深化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拓展协作内涵,完善协作平台,创新协作机制,实施产业平台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共享、人才智力合作和浙商助推发展等行动计划,推进山海协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提升,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
(二)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
积极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人群有序、领域有序、空间有序、时间有序为原则,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与积分评价相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等权能,积极探索进城农民有偿退出或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股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建立城乡公用事业运营、维护、管理长效化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动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商贸流通网络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和生活服务业发展。
促进大中小城市(镇)和城乡协调发展。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他省域中心城市,因地制宜实施“一城数镇”、“小县大城”建设。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我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城镇改革发展,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
(三)推动城乡建设转型
积极推进国家城乡建设转型综合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强化依法治违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四边三化”,彻底消除沿线脏乱差现象,建成覆盖全省、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推进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全覆盖,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乡形态。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城中村,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建设“浙派民居”。推进绿色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在城镇新建公用、民用建筑领域覆盖率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占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推进人文城市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突出乡村自然风貌和文化特色,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专栏15城乡发展一体化重大工程项目
1、新型城市化推进工程。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我省50个左右小城市培育试点及200个左右中心镇改革发展。
2、实施城镇功能和居住品质提升工程。推进全省美丽县城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
3、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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