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发展监测及发展规划分析报告》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主管部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1994年10月24日,根据建设部发出《关于选择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中转变政府职能试点单位的通知》(建人[1994]631号),确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八项任务包括在建设部建筑司的指导下,加强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管理以及在建筑司的指导下,加强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管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目前,我国对于建筑装饰行业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较为完善和规范的法律体系。管理和规范建筑装饰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为了引导行业更好的发展,制定了本行业发展的引导性政策,如住建部制定了《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2010-2015年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发展纲要》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制定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3、行业准入标准
(1)行业资质要求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国家对装饰行业实施行业准入资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截至目前,住建部相继出台的行业标准如下:
资料来源: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YS-XZJ)。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