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环保:财政支持是关键,PPP模式创新助需求释放
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关于农村污染治理的政策密集出台。《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在重点整治范围方面:“好水”周边整治村庄范围包括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以及其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涉及的村庄,涉及1,132个县(市、区)的8.15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58%。“差水”周边整治村庄范围包括343个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涉及673个县(市、区)的4.67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34%。
在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方面:包括污水收集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式处理设施。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60%。
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方面: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庄,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日本是目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法律体系最完备的国家。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就将农村污染防治的重点由点源转向了面源,并相继出台了包括防治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固废污染等在内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影响农业面源污染的方方面面,具有配套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日本的城市和乡村分别采用不同的污水处理法规体系,城市适用《下水道法》,乡村地区主要适用《净化槽法》。针对污水处理,日本是唯一有两套法律的国家。欧盟和美国都是一套法律,包含城市污水和农村或者分散的污水,只是用规模来划分不同的情况。
以典型集中式村镇污水处理厂为例,假设污水厂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配套管网长度为6千米,项目总投资为1,050万元。模拟测算显示,在项目内部收益率为6%时,所需污水处理费即达到3.0元/吨。假设按照此标准征收,按照村镇居民的人均污水产生量为0.15立方米/天经验数据计算,村镇居民年人均污水处理费需要交纳162元,按照2016年全国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63元计算,仅污水处理费即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4%,相对较高,国内村镇污水处理领域完全靠使用者付费并不现实。由此可见,考虑到当前居民可支配收入仍相对较低的客观因素,以及参考国际可比经验,持续和大规模财政补贴是激活市场的关键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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