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行业位于建筑业整体链条的末端,是为建筑、构造物运用装饰材料对其内部和外部进行装饰装修,提高其使用功能和艺术价值的工程活动的行业,起着进一步完善和美化建筑物以及提高其质量和功能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代码为E50。建筑装饰业按照建筑物使用性质划分可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建筑装饰;按照装饰专业划分可分为室内外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暖通等。
(一)行业管理体制1、行业主管部门
建筑装饰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住建部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装饰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其主要任务之一是在国家住建部的指导下,加强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管理。
2、主要法律法规
管理和规范建筑装饰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幕墙技术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
上述法律法规对建筑装饰行业的资质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范。
3、行业资质管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应当申请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截至目前,国家住建部已相继出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专业资质标准,对建筑装饰企业的业务承担范围做了明确的界定。
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末,行业现共有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一级资质企业1,647家、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371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企业1,069家;建筑幕墙施工一级资质企业496家、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184家、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企业477家。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同时具备多项一级或甲级资质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一级或甲级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二)行业内主要企业简况
(三)行业竞争格局
1、“大行业、小公司”
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空间广阔,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偏低。2014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约3.46万亿元,占当年GDP的5.44%。同年,国内A股市场中建筑装饰行业八大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约为573.47亿元,占市场总额的比例为1.66%,其中规模最大的金螳螂的营业收入为206.89亿元,占市场总额的比例仅为0.60%。
2、具备跨区域经营能力企业不多,以区域性市场竞争为主
受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风俗习惯和审美标准差异以及劳务工人和原材料供应限制等因素的制约,建筑装饰行业呈现较强的区域性特征,大多数建筑装饰企业经营区域局限在所在省份或所在城市,具备跨区域经营建筑装饰业务的企业不多,仅有少数企业能够实现跨区域经营,面向全国,开拓各地业务。
因此,目前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竞争仍以区域性竞争为主。
3、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近几年,我国建筑装饰市场日益成熟,品牌、资金实力、人才资源、管理水平在工程资源分配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人才资源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其发展速度远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市场份额逐年提升。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2015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总数将保持在12万家左右,比2010年减少3万家,下降幅度为20%左右。整体而言,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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