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房地产产业市场竞争现状调研与投资前景规划预测报告》
从国外的历史经验上看,房产税的出台与短期房地产价格走势并无直接的相关关系,都是对于财税政策完善和改革。韩国在2003年为了遏制地产投机行为和改革房地产保有税制,建立财产税和综合与动产税,但韩国的短期房价上涨却没有受到影响;反观日本,1992年开始征收的地价税时,泡沫经济已经崩溃,土地价格大幅下跌,政府虽然在1998年停止地价税的征收,但也已无法阻止土地价格的下跌。
而从国外的政策思路来看,从国际惯例来看,大多数发达国家为了明确高价值的房产所有权,也倾向统一对房产和土地同时征收财产税。我国房产税的出台短期内降低需求,抑制房价,但长期来看,房产税对房价与会产生趋势性影响,长效机制的关键仍在于完善住宅供给结构。
目前房产税试点征收方式为增量征收,对于存量的住宅并未关注,而根据肖捷的表述,未来房地产税的征收将会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基础,显然后续正式推进的政策税基将会涉及存量住宅。按照行业分类,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中来自于房地产行业的收入平均占比很大,达27.7%(2015年),这部分税收来自于房地产企业;同时我们观察到,按财政部的房产税合计占全国和地方税收的比例来看,房产税合计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例平均为3%,比全国收入占比高出2个百分点,但与房企所缴纳的税收占比差距很大,显然当前的征收方式对于地方税收的贡献十分有限。
作为财税改革重要的一个环节,房地产税的出台在过去几年始终维持在准备阶段,16年以来地产行业政策思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强调“房住与炒”的政策基调的同时,重视长效机制的建立而非短期调控的频繁波动。在次环境下按照肖捷的阐述的政策执行思路也非常适合当前的行业现状。若政策在18年开始立法流程,预计在2020年可以实施落地,对于行业基本面及投资更多是预期的变化。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