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业主管部门
土木工程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土木工程建筑行业中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还受交通部和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其中,住建部及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等职能;交通部和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实施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等。土木工程建筑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为企业提供行业及市场研究,并代表行业内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
2、 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对公路、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专门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活动的各个阶段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监管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等内容。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也承担了相应的建设活动监督管理任务。其中,针对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主体资质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1)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具体情况如下:
资质类别 |
类别说明 |
施工总承包资质 |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
专业承包资质 |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
施工劳务资质 |
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
②勘察设计资质
具体如下:
资质类别 |
类别说明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只设甲级资质,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 |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
设甲级和乙级,另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 |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
不分等级;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四个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资质类别 |
类别说明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只设甲级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
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
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
③安全生产许可
(2)招标、投标管理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建筑业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预测》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五个阶段。其中,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3)质量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2014年8月,住建部发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法定标准或行业标准,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方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公司目前从事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属于土木工程建筑行业,行业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制度构成,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 号 |
名称 |
颁布机关 |
颁布/修订日期 |
施行日期 |
法律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7年12月修正 |
2000年1月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7年11月修正 |
1998年1月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4年8月修正 |
2002年11月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1年4月修正 |
1998年3月 |
行政法规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18年3月修正 |
2012年2月 |
6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10月修正 |
2000年9月 |
7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10月修正 |
2000年1月 |
8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7月修订 |
1998年11月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国务院 |
2014年7月修正 |
2004年1月 |
10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3年11月颁布 |
2004年2月 |
部门规章及自律制度 |
||||
11 |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8年3月修订 |
2018年6月 |
序 号 |
名称 |
颁布机关 |
颁布/修订日期 |
施行日期 |
12 |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
住建部 |
2017年12月颁布 |
2018年1月 |
13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交通部 |
2017年9月颁布 |
2017年12月 |
14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7年6月颁布 |
2017年8月 |
15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
住建部、财政部 |
2017年6月修订 |
2017年7月 |
16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6年12月修正 |
2005年12月 |
17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住建部 |
2016年10月修订 |
2015年1月 |
18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6年9月修订 |
2007年9月 |
19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6年9月修正 |
2015年3月 |
20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5年12月颁布 |
2016年2月 |
21 |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5年6月颁布 |
2015年8月 |
22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5年6月修正 |
2005年3月 |
23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住建部 |
2014年8月颁布 |
2014年8月 |
2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住建部 |
2014年6月修订 |
2014年10月 |
25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4年6月颁布 |
2014年9月 |
26 |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11年11月颁布 |
2012年1月 |
27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
交通部 |
2010年4月颁布 |
2010年5月 |
28 |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
建设部 |
2007年4月颁布 |
2007年4月 |
29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06年6月修订 |
2005年3月 |
30 |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交通部 |
2005年5月颁布 |
2005年7月 |
31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
交通部 |
2004年3月颁布 |
2004年10月 |
32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建设部 |
2001年6月颁布 |
2001年6月 |
序 号 |
名称 |
发布日期 |
发布机关 |
重要内容 |
1 |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 |
2017年5月 |
住建 |
统筹城市交通系统、城市地下管线系 |
|
设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
|
|
部、发改委 |
统、城市水系统、城市能源系统、城市环卫系统、城市绿地系统、智慧城市7 个方面提出“ 十三五” 时期发展目标、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以指导各地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
|
2 |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7年4月 |
住建部 |
“ 十三五” 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升级,驱动力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 一带一路” 建设, 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 |
3 |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
2017年2月 |
国务院 |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
4 |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 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
2017年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
5 |
《关于印发推进智慧交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 |
2017年1月 |
交通部 |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信息化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实施《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全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暨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近期智慧交通发展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
6 |
《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
|
2016年7月 |
交通部 |
《纲要》描绘了“十三五”期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愿景,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
7 |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 “十三五”规划纲要》 |
2016年7月 |
住建部 |
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
|
8 |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16年5月 |
住建部 |
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采取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并从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意见
|
9 |
《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6年5月 |
财政 部、发改委 |
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 |
10 |
《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
|
2016年3月 |
交通部 |
到 2020 年,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取得一批国际领先、实用性强的自主创新成果,科技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具有引领性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支撑实现“十三五”期交通运输发展目标任务 |
1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优化街区路网结构,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 8 公里/ 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 |
12 |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
13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
|
2015年6月 |
财政部 |
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示范工作,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构建激励相容的政策保障机制
|
14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15年5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形成有效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着力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在新建公共服务项目中,逐步增加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比例
|
15 |
《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
2014年12月 |
交通部 |
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总目标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 2020 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
16 |
《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
2014年7月 |
住建部 |
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
17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 划(2014-2020年)》 |
2014年4月 |
国务院 |
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
18 |
《国家公路网规划 (2013年-2030年)》 |
2013年5月 |
发改委 |
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增强通道能力、加强方式衔接、提高运输效率,合理布局国家公路网,加快普通国道建设,构建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体、收费公路为补充的公路网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
|
19 |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13年2月 |
住建部 |
以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完善行业发展体制与机制,推进技术、管理和业态创新,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与技术水平
|
2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
2011年9月 |
交通部 |
面对当前公路建设的新形势,按照部提出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新要求,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更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创新提升公路勘察设计理念 |
21 |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 |
2003年2月 |
建设部 |
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 |
|
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
|
|
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
22 |
《安徽省“十三五”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
2017年6月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全省交通网络布局基本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一体化程度显著提升,运输服务更加安全便捷。到2020年,形成以“三纵、五横、四联”综合运输通道为骨架,以 “1+5+10”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为依托,多层次铁路网融通、高等级公路网互通、水运交通网贯通、民航运输网联通、县乡村公路网畅通、城市公共交通覆盖建成区、天然气石油管道覆盖所有市县、邮政和快递服务覆盖所有乡村的 “五通三覆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在全国综合交通网中的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
|
23 |
《安徽省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2017—2021年)》 |
2017年5月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构建快速客运铁路网。完善高等级公路网。构筑高等级航道网。建立广覆盖民航运输网。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完善油气管道布局。构建现代水利支撑体系。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构建高效畅通的商务平台。
|
24 |
《安徽省公路建设规 划(2017-2021年)》 |
2017年5月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17-2021 年完成公路建设投资 3750 亿元。到2021年底,建成“覆盖广泛、畅通高效、安全可靠、服务优质”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 |
25 |
《安徽省交通运输 “十三五”发展规划》 |
2017年3月 |
安徽省交通厅 |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安徽省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目标、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到2020年,安徽省将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高效、畅通安全、绿色智能、文明和谐”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不同运输方式深度融合,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安全和应急保障更加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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