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园林建筑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研究》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国建筑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国家国土资源部
国家国土资源部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其中,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3)国家水利部
国家水利部主要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等。
(4)行业协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以下简称“岩土分会”)成立于1986年(原名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协会”),隶属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岩土分会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本行业发展的现状、动态,组织研究和交流活动,提出与行业发展方向、方针政策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努力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市场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和诚信评估办法;研究和探索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行业及从业单位运行机制,总结、交流和推广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行业的信息交流。
2、行业监管体制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三个序列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2)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4)根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以上法律法规从施工、安全防护、质量、环保、招投标等方面,对环境岩土工程行业做出了规范。
(2)主要产业政策
主营业务工程勘察、地下水综合治理与地下工程得到了国家多项产业政策支持。近年来,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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