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行业的主要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以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相关企业参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全国行业性自律组织,具有国家一级社团法人资格,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职能为: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研和行业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供预案和建议;协助政府组织、指导物业管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代表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企业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组织制定并监督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进行行业内部协调,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为会员单位的企业管理和发展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评定与管理、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的达标考评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工作;促进国内、国际行业交流和合作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1)全国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序号 |
名称 |
颁布部门 |
文号 |
实施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部 |
建住房[2003]130号 |
2003年6月 |
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2 |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修订) |
国务院 |
国务院令第379号 |
2003年9月 |
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
3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发改委、建设部 |
发改价格[2003]1864号 |
2003年11月 |
对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成本和支出以及收费进行了相关规范。 |
4 |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中物协[2004]1号 |
2004年1月 |
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各个等级设定了项目内容与标准 |
5 |
《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
建设部 |
建住房[2004]156号 |
2004年9月 |
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 |
6 |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
发改委、建设部 |
发改价检[2004]1428号 |
2004年10月 |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
7 |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
发改委、建设部 |
发改价格[2007]2285号 |
2007年10月 |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
2007年10月 |
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9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建设部、财政部 |
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
2008年2月 |
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
10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
住建部 |
建 房[2009]274号 |
2010年1月 |
制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11 |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
住建部 |
建 房[2010]165号 |
2010年1月 |
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1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
发改委 |
发改价格[2014]2755号 |
2015年1月 |
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放开定价管理,对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
1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办发[2015]85号 |
2015年11月 |
完善社区服务网点,推动包括物业管理在内的生活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
14 |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
民政部 |
民 发[2016]191号 |
2016年10月 |
推进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大力发展城市社区物业服务,建立行业监管机制、属地协调机制和居民评价机制,切实提升企业诚信和服务质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 |
15 |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
住建部 |
建 市[2017]98号 |
2017年4月 |
健全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完善价格机制,改进税收政策,优化物业服务标准;建立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构建居住小区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简化使用流程,提高使用效率,提升增值收益;转变物业服务发展方式,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构建兼具生活性与生产性双重特征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
16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中 发[2017]13号 |
2017年6月 |
多举措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
17 |
《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 |
发改委 |
发改规划[2017]1116号 |
2017年6月 |
积极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
18 |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26部委 |
国标委服务联[2017]129号 |
2017年11月 |
将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工程列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12项重大工程之一 |
19 |
《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
住建部 |
建办房[2017]75号 |
2017年12月 |
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
序号 |
名称 |
颁布部门 |
文号 |
实施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8修订)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
1998年7月 |
规范广东省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
2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2004修订)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
2004年8月 |
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内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 |
3 |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深 府[2005]11号 |
2005年1月 |
规范深圳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4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2008年1月 |
规范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
5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
2012年7月 |
建设单位须进入深圳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提倡业主大会进入交易中心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
6 |
《关于发布物业管理基础术语的通知》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深市监标[2018]3号 |
2018年3月 |
统一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基础术语。 |
7 |
《关于发布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的通知》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市质[2018]485号 |
2018年11月 |
规定了绿色物业管理的总则、基本架构及管理制度、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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