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端:自2月15日开始,如衡阳、驻马店、防城港、南宁、东莞、马鞍山、宜宾等多个低能级城市接力推出了房地产需求端支持政策,其中包括:“衡阳十七条”将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地下车位购买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驻马店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实行购房补贴政策;防城港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马鞍山首套普通住房交易购房补贴政策再延长1年,最高补贴总房款的1.5%;宜宾农民工购房最高获300元/平补助;南宁公积金贷款可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40%;东莞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可贷额度最高可上浮20%。
时间 |
部门 |
会议/文件 |
主要内容 |
2020/2/1 |
央行等五部门 |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
货币政策方面,实施好逆周期调节,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成本,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具体来看,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
2020/2/1 |
央行 |
央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接受媒体采访 |
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从货币政策、加强信贷支持等角度解读政策,包括国家需要用财政手段(如临时减免税收、提供补贴等)和金融措施来缓解中小企业压力。 |
2020/2/2 |
财政部 |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
2020/2/3-4 |
央行 |
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
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发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信号,稳定市场预期。2月3日开展1.2万亿元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其中7天逆回购操作9000亿元,中标利率2.40%,14天逆回购操作3000亿元,中标利率2.55%。两个期限公开市场操作的中标利率都下降了10个基点。 |
2020/2/3 |
央行 |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接受《金融时报》专访 |
超预期流动性投放事实上达到了一些市场人士所预期的“降息”效果;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降带动市场整体利率下行,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支持实体经济,缓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冲击。 |
2020/2/5 |
国务院 |
国务院常务会议 |
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
2020/2/7 |
央行 |
|
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
2020/2/7 |
国务院 |
国务院新闻发布会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表示,央行下次MLF利率和2月20日LPR会较大概率下行,央行在货币政策方面将认真研判,把握好度,平衡好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增长和稳杠杆的关系。对于“资管新规是否会延期,及延期时间是否为一年”,央行和银保监会正在进行技术评估,存在可能性。 |
2020/2/19 |
央行 |
四季度货币政策报告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
2020/2/21 |
中央政府 |
中央政治局会议 |
新冠肺炎疫情虽然给经济运行带来明显影响,但我国经济有巨大的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规划。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
2020/2/21 |
央行 |
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二是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
2020/2/22 |
央行 |
央行刘国强副行长接受了《金融时报》专访 |
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未来将适时适度对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推进LPR改革继续释放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促进贷款实际利率水平明显下降,确保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明显进展。通过进一步完善LPR传导机制,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促进银行积极有序运用LPR定价,转变传统定价思维,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存款基准利率是我国利率体系的“压舱石”,将长期保留。未来人民银行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等基本面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
城市 |
日期 |
摘要 |
内容 |
承德 |
2020-2-5 |
承德出台15条政策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包括缓缴出让金、新出让地块降低保证金比例等 |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后企业可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出让的地块市县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出让底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用地单位应在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可在一年内缴清。 |
嘉兴 |
2020-2-7 |
嘉兴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用地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主要涉及延期缴纳出让金、延期开竣工等6条举措。 |
对土地已成交,按规定在2020年1月23日(含)之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延期签订时间,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按疫情消除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按疫情消除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月23日(含)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延期天数为2020年1月23日(含)至疫情消除日(含)的天数再加10天。 |
中山 |
2020-2-9 |
中山市出台应对疫情稳企安商二十条,免除疫情期间未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违约责任 |
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三旧”改造项目)履约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补办用地出让手续、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业务,未能按期缴交土地出让金的,疫情持续期间免除违约责任。 |
天津 |
2020-2-10 |
天津出台措施:允许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 |
对因疫情影响,已供应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和开工、竣工期限,可自动延期,不再办理续期手续。 |
广州南沙开发区 |
2020-2-10 |
南沙区规划资源局2月10日对1宗商服用地的报名时间和土地出让保证金缴纳时间进行了延长。 |
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月7日专门召开南沙开发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1宗重点产业用地,确保该宗用地加快供应;针对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2月7日终止了1宗商服用地挂牌出让,2月10日对1宗商服用地的报名时间和土地出让保证金缴纳时间进行了延长。 |
杭州 |
2020-2-11 |
杭州市规划资源局出台十条措施,允许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缓缴土地出让金21天 |
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地块,按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申请可顺延21天缴纳;已交付尚未开工或竣工的地块,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企业自身原因的开竣工违约责任。 |
上海 |
2020-2-12 |
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出台通知,免除疫情期间土地出让金违约责任,允许顺延或分期缴付 |
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滞纳金和违约金,受让人可以向出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疫情解除后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时间相应顺延。 |
重庆江津区 |
2020-2-12 |
重庆江津区出台:允许缓缴土地出让金至3月底 |
该区在确保中央和市里有关政策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江津区实际,调整优化支出方向、结构和进度,追加6条政策措施,涵盖资金支持、优化服务、信用修复等多个方面,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其中第六条:将2月份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缴纳时间延长至3月底,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
浙江 |
2020-2-12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免除首疫情影响未能缴纳土地出让金违约责任 |
调整土地交易和履约监管要求。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适当调整土地出让时间节点,终止或中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补充公告》和相关信息应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中止后交易相关时间节点顺延。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后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不计入违约期并不收取违约金。 |
西安 |
2020-2-12 |
西安资源规划局出台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变更缴纳期限 |
通知称,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2019年11月1日之后出让,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可按程序与资源规划部门签订变更协议,约定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缴纳50%土地出让金后:1)可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可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
无锡 |
2020-2-12 |
无锡政府出台通知:企业可申请延迟缴纳出让金直至一级响应接触 |
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企业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最迟可于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引导银行信贷适度增长;预售条件放宽;开竣工期限自动延期;组织网上房交会促成交;简化审批。 |
南昌 |
2020-2-12 |
南昌市自然资源厅发布,防控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土地供应工作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
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允许延期缴纳出让金;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竣工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开竣工;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全部调整为20%;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全部调整为:商品住宅或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6个月,其他项目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12个月,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须缴纳50%。 |
合肥 |
2020-2-13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有关事项的通知》 |
《通知》指出,适当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适当调整项目开竣工期限。 |
福州 |
2020-2-15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 |
1、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2、顺延项目预售期限;3、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4、调整土地履约监管协议;5、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6、拓展房地产销售模式;7、支持安置型商品房建设;8、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9、优化行政许可审批;10、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 |
沈阳 |
2020-2-17 |
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联合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
一、推进项目有序开复工。二、保障土地供应完善管理服务。三、积极促进商品房入市和销售。四、稳妥释放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五、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工作。六、稳妥实施税费支持政策。七、全面做好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八、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
苏州 |
2020-2-19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做好土地出让相关工作有效应对疫情的通知》 |
住宅(商住)地块不统一要求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统一要求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后申请预售许可;进入一次报价的,不统一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预售许可。 |
日期 |
城市 |
文件名称 |
内容 |
2020/2/15 |
衡阳 |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 |
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协议并缴纳契税,所缴契税税率为1%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1.5%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的2/3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2%以上(含2%)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首次出售的,由市财政按1000元/个的标准对购买人予以补贴。 |
2020/2/18 |
中山 |
《中山致广大人才朋友的邀请函》 |
补贴涉及五类对象,其中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就业返岗人才以及创新创业团队。中山将为直接落户中山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批人才安居房,同时一旦就业,还可以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 |
2020/2/21 |
驻马店 |
《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同时,除了各类人才购房,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购房都有相应的购房补助。 |
2020/2/21 |
防城港 |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 |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8万元提高至55万元。 |
2020/2/21 |
马鞍山 |
《关于继续实行首套普通住房交易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首套普通住房交易购房补贴政策再延长1年,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最高补贴总房款的1.5%。 |
2020/2/21 |
宜宾 |
《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 |
对农民工在20个中心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对获得高级职称的农民工,在中心城区、县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所需资金均由各县(区)财政承担。 |
2020/2/23 |
南宁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
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可在南宁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都应不低于40%。 |
2020/2/25 |
东莞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
放宽异地贷款,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并规定,公积金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 |
2020/2/25 |
杭州 |
“战疫引才、杭向未来”八大举措 |
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 |
一线 |
二线 |
三线 |
四线 |
其他 |
4 |
29 |
32 |
13 |
26 |
北京 |
合肥 |
昆山 |
赣州 |
连江 |
上海 |
苏州 |
中山 |
启东 |
闽侯 |
广州 |
厦门 |
惠州 |
承德 |
句容 |
深圳 |
杭州 |
珠海 |
开封 |
高碑店 |
|
福州 |
常州 |
张家口 |
徐水 |
|
青岛 |
扬州 |
秦皇岛 |
长乐 |
|
天津 |
三亚 |
孝感 |
琼海 |
|
东莞 |
海口 |
丹东 |
荥阳 |
|
成都 |
芜湖 |
清远 |
平湖 |
|
佛山 |
嘉兴 |
阜阳 |
海宁 |
|
西安 |
嘉善 |
宿州 |
海盐 |
|
济南 |
江门 |
自贡 |
桐乡 |
|
郑州 |
保定 |
达州 |
涿州 |
|
南京 |
廊坊 |
|
涞水 |
|
宁波 |
沧州 |
|
定兴 |
|
无锡 |
淮安 |
|
北海 |
|
唐山 |
九江 |
|
怀来 |
|
沈阳 |
兰州 |
|
霸州 |
|
武汉 |
贵阳 |
|
固安 |
|
石家庄 |
桂林 |
|
永清 |
|
长沙 |
绍兴 |
|
任丘 |
|
重庆 |
德州 |
|
万宁 |
|
南昌 |
襄阳 |
|
陵水 |
|
南宁 |
柳州 |
|
大理 |
|
昆明 |
岳阳 |
|
腾冲 |
|
长春 |
泉州 |
|
绵阳 |
|
温州 |
菏泽 |
|
|
|
哈尔滨 |
衡阳 |
|
|
|
海口 |
常德 |
|
|
|
|
南通 |
|
|
|
|
湛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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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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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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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分析报告-产业竞争格局与发展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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