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应具备改造价值,不宜整体拆除。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暂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截至2019年5月31日,甘肃省共摸排2000年前老旧小区3508个,涉及楼栋10514栋,住户47.1万户,建筑面积3725万平方米。我省统筹安排改造时序,科学确定年度计划,共申报2019年中央补助老旧小区改造7.8万户,涉及小区302个,建筑面积634万平方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下达甘肃省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4.8亿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建厅对2019年投资补助项目进行审核筛查,并下达到各市州执行。
兰州市城关区自2012年开始老旧楼院改造试点,至2014年底累计改造楼院246处,投入资金3309.4万元。自2015年开始,兰州市政府将老旧楼院改造列为为民兴办实事之一,按照每个楼院市、区财政各配套50万元的标准,每年在全市范围选取40处楼院进行改造,近5年来城关区累计改造楼院65处,改造面积11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6838万元,受惠住户27834户。
白银市、区两级政府从2012年开始实施旧住宅综合整治,至2017年共实施城区老旧楼房改造项目36个片区,对398栋、228.1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楼房主体、小区环境、安保防范设施、无障碍设施等进行了改造完善,共完成投资2.3亿元,受惠住户15373户。2018年实施白银城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涉及27个片区,楼栋1508栋,住户62583户,建筑面积约471.37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14亿元,分2018、2019两个年度实施。
2020年继续开展甘肃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范围为全省地级城市主城区及临夏州府所在城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年内加装电梯500部,其中:兰州市280部、嘉峪关市20部、酒泉市10部、张掖市40部、武威市10部、金昌市10部、白银市10部、定西市10部、天水市35部、平凉市15部、庆阳市10部、陇南市10部、临夏州40部。增列预备50部。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改造内容 |
改造标准要求 |
改造类型 |
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
1 |
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 |
供水“一户一表”改造;供水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包括二次供水修缮改造等。 |
水压力稳定,一户一表。二次供水符合卫生要求。 |
基本改造型 |
2 |
供电管网及设施改造 |
供电“一户一表”改造,供电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 |
供电稳定,一户一表。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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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水管道及设施改造 |
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对外接入市政管网为雨污分流的,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更换破损井盖、清淤、改造修缮化粪池。 |
管网畅通、环保、安全;避免混搭混接。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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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区道路改造 |
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改造,对缺失道路进行增建,对居民活动场所进行完善,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对人行道、休闲活动场所等优先使用透水砖、植草砖方式铺设。铺设完善。 |
道路畅通、路面平整。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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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热管网及设施改造 |
未接入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接入施工,对小区内供热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 |
供热稳定,温度达标。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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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区绿化美化 |
结合小区实际,对原有绿地和空地进行统筹修补规整,绿化美化小区环境。 |
绿量平衡、有序,整洁美观。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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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区照明改造 |
对小区内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管线进行维修、更换或增设。 |
照明设施完好、布设合理、节能节约,符合实际。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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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
8 |
小区围墙和大门 |
结合小区实际,对小区围墙和大门进行修缮、改造或者增设,有条件的可以将老化围墙改为通透式栏杆,达到拆墙透绿。 |
干净整洁,大方美观,实用安全。 |
基本改造型 |
9 |
环卫设施改造 |
对原有影响环境的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对破损垃圾桶(箱)进行修复、更换。对与小区生活垃圾处理直接相关相邻的垃圾暂存、转运设施进行改造,对破损垃圾收集设施进行修复更换。 |
垃圾暂存、转运设施、垃圾桶(箱)整洁有序、分布合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要满足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要满足分类要求。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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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气管网及设施改造 |
未接通天然气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接入改造,供气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 |
供气安全,一户一表。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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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消防设施改造 |
对损坏、确实消防设施进行修复、更换、增设,整治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
符合消防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规范和标准。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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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防设施改造 |
对小区防盗门、监控系统进行修缮、更换或增设。 |
防盗门系统完好,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并使用正常。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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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相关相邻污水处理设施补缺改造提升 |
对与小区排水直接相关相邻的雨污设施改造提升,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改造。 |
雨、污水归集、处理、排放有序,杜绝直排。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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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相关相邻道路补缺改造提升 |
对与小区出行直接相关相邻的破损道路进行修缮改造。 |
道路平整通畅。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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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相关相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补缺改造提升 |
对与小区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相邻的水、电、气、暖等老化管线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 |
水、电、气、暖供给安全平稳,线路规整。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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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屋公共区域改造 |
16 |
楼道修缮改造 |
对楼道修补、粉刷,对楼梯、扶手进行修缮、更换,对楼道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路进行规整、穿管,设置分配箱。对楼道单元门、单元窗进行修缮改造。 |
楼道整洁、安全,楼梯、扶手无破损,各种管线布设合理、整洁、实用。 |
基本改造型 |
17 |
楼房外立面改造 |
对破损外立面、屋面进行修缮,治理屋面防水渗漏,清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外吊挂物,统一规划调整外立面空调机位设置。 |
修缮后屋面满足防水要求;修补外立面、屋面整洁美观,风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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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共区域线缆规整 |
对小区内公共区域、楼体外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缆进行统一规整、统一走管,拆除无用线缆、消除安全隐患。 |
管线布局整洁、有序,安全。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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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楼道走道照明 |
对楼道、地下室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维修。 |
设施完好,布局合理,照度满足要求。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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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建筑节能改造 |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暖系统节能改造 |
满足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要求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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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装电梯 |
对具备条件、居民有出资意愿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 |
按照省住建厅加装电梯要求完成施工,应同步建立完善后续维护管养相关机制。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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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公共空间建设 |
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活动室、物业服务用房等 |
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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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 |
23 |
无障碍设施改造 |
结合小区道路改造,同步进行坡道改造和人行盲道建设,方便残疾人通行,对楼道出入口进行无障碍坡化处理。 |
配置符合国家无障碍要求。 |
基本改造型 |
24 |
休闲娱乐设施改造 |
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开辟公共活动空间,增设、更换或维修小区党建活动、文化宣传、老年活动、休憩设施、健身场所等。 |
合理、方便、实用、美观,满足小区居民生活需求。 |
基本改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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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配套服务设施改造 |
按照街道和社区整体规划布局,对具备基础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配套建设、引进、租赁等方式配置完善养老、抚幼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
布局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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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便民市场设置 |
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由企业出资进社区增设便民市场、便利店、快递投递、自动售货机等。 |
布局合理,实用方便。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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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充电设施建设 |
鼓励引入第三方电车充电服务企业,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 |
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
功能提升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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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停车设施改造 |
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或提升改造小区内、外停车库(场),补齐完善标示、标线、道闸等,明确停车管理人员。 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式停车设施。 |
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科学有序,缓解小区、片区停车困难。 |
功能提升型 |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老旧小区改造产业研究报告-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规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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