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住建部、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实施。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到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国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入地),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参与。全国层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创建目标和时序,科学制定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各省(区、市)制定的实施方案,要于2020年8月底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市社区结合创建行动,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环境、培育绿色文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县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

       (三)抓好示范引领。各地要建立激励先进机制,优先安排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社区开展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建设一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创建活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

       (四)做好评估总结。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总结创建进展成效,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各地应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立足当地实际,制订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地要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创建标准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

1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

2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3

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

推进社区

基础设施

绿色化

4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5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

6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

营造社区

宜居环境

7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

8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无占压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

9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10

对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智慧社区行业投资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动向预测》。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为了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压实减量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责任,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

2025年09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城中村改造行业稳定发展,比如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

2025年09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床位)供给

我国及部分省市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床位)供给

为了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4月商务部等9部门等发布《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2025年07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老旧小区改造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北京市发布的《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07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建筑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建筑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2025年07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色建筑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色建筑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绿色建筑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海南省发布的《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

2025年06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社区行业相关政策: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社区行业相关政策: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智慧社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智慧社区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06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饰装修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我国及部分省市装饰装修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为促进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2025年06月2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