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多项政策加强对建筑工程行业的监管。如2019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中提出严格对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的处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查处工作实施督办和约谈制度。
时间 |
名称 |
发布单位 |
内容 |
2020年10月 |
《建设工程质星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 |
国务院 |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
2020年5月 |
《民法典》 |
全国人大会议 |
明确了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1.扩大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2.缩小了工程价款结算前提条件范围;3.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折价补偿)的主张,立法上给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
2020年5月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
住建部 |
在上一个版本中对“监理人”有着较为详细的描述,而在本次修订中,只是一笔带过“如本合同工程属于强制监理项目的,由工程师履行法定的监理相关职责,但发包人另行授权第三方进行监理的除外。” |
2020年3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
住建部、发展改革委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发包和承包以及项目实施提出了系列规范意见,推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的应用。 |
2019年11月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
严格对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的处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查处工作实施督办和约谈制度。 |
2019年8月 |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地区、各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 |
2019年8月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31-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材工程术语标准》(GB/T50731-2011)同时废止。 |
2019年8月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88-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5、7.1.2、7.1.3、8.2.8、10.3.2(3)、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2019年8月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
住建部 |
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
2019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土地征收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具体情形进行界定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删除了原来土地管理法第43条增加了三项规定3、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和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规定,同时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 |
2019年2月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 |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2、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3、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4、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2018年9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针对当下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的问题,进行了12项重大调整。 |
2017年1月 |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住建部 |
新版办法中规定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
2015年6月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4年8月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住建部 |
对2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 |
2013年12月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2007年7月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建设部 |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2006年1月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部 |
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制定本规定 |
2003年11月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
2003年11月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
2000年1月 |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为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本次条例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前景评估预测》
《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竞争格局与未来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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