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
住建部主要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2) 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主要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
(3) 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4)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勘察设计行业的自律协会,是经民政部登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为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
(5)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是经住建部批准、民政部登记的城市规划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组织研究城市规划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和推广城市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优秀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和论文, 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等。
(6)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工程咨询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自愿组 成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其工作职责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 研究制定工作,依法参与行业资质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 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
2、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规定, 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1) 企业资质管理
①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根据住建部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设计资质分为四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各资质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 |
等级 |
承担业务范围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甲 |
1、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
甲、乙、 丙 |
1、甲级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
甲、乙、丙、丁 |
1、甲级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4、丁级仅限于建筑工程设计。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甲、乙、丙 |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
② 国土空间规划企业资质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对各资质等级与标准、承接业务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③ 工程咨询企业资质
2017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取消审批后,国家发改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工程咨询标准规范,加强政策引导;2)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强化信用约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4)实施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5)创造条件,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2017 年 11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以一定时期内的合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和专业技术力量为主要指标,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 具体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制定。
④ 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目前,行业相关从业人员注册资格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具体分类及执业范围如下表所示:
名称 |
等级 |
执业范围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二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二级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和工程复杂程
度的限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项目。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不分等级 |
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 |
注册电气工 程师 |
不分等级 |
从事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不分等级 |
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 |
注册建造师 |
一级、二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实施/修订时间 |
编制/颁布单位 |
行业法律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017年12月28日 |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019年4月23日 |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19年4月23日 |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20年1月1日 |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部门规章制度 |
|||
1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2006年4月1日 |
建设部 |
2 |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
2007年3月29日 |
建设部 |
3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投标办法》 |
2013年5月1日 |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 |
4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2015年1月1日 |
住建部 |
5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2016年1月11日 |
住建部 |
6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2017年10月7日 |
国务院 |
7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
2017年12月6日 |
国家发改委 |
8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2018年12月22日 |
住建部 |
9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2018年12月22日 |
住建部 |
10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2018年12月29日 |
住建部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2019年4月23日 |
国务院 |
12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2019年4月23日 |
国务院 |
13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2019年8月1日 |
住建部 |
14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2020年2月19日 |
住建部 |
1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
2020年3月1日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类别 |
颁发单位 |
时间 |
文件名称 |
重要内容 |
绿色建筑 |
国家发改委 |
2019年10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将“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先进建筑设计、研发、生产技术列为重点鼓励类技术开发项目。 |
住建部 |
2017年4月 |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 |
|
装配式建筑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6年9月 |
《关于大力发展 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
住建部 |
2017年3月 |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
|
BIM |
住建部 |
2015年6月 |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
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 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 |
工程总承包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7年2月 |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
全过程工程咨询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2019年3月 |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
工程招投标 |
住建部 |
2019年1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
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 |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
国家发改委 |
2015年2月 |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
知》 |
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 |
国土空间规划 |
中 共 中 央、国务院 |
2019年5月 |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2018年1月 |
《关于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
拟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及管理方式。 |
民营建筑企业 |
住建部办公厅 |
2019年1月 |
《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 |
1、民营建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承揽业务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给予外地民营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2、招标人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 |
更多深度内容,请查阅观研报告网:
《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分析报告-行业供需现状与投资商机研究》
《2020年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竞争格局与未来趋势预测》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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