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获嘉县后开展了两轮房地产调控。4月中旬,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010]10号文,出台了系列较为严厉的调控明政策。9月底,相关部委又提出“五项调控措施”,进一步强调政策执行。重庆市均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效果。目前,房价上行趋势已开始放缓,市场运行总体健康。但高档住房成交比例明显提高,价格上涨幅度仍然较大,对市场定价产生了较强影响,需要政府在市场结构、供应总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并加大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因此,按照有关部委于9月底提出的五项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结合当前市场运行存在的问题及价格上涨原因,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重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紧要特点:
一是限贷不限外。当前重庆市经济进展正处于上升期,大型知名企业加速入驻,外来人口不断增加,外 来人口购房也处于增加时期。且今年重庆市主城区市外居民购房面积比例仍维持在近几年11%左右的正常水平,因此,调控政策对外来购房没有直接限制,但为确保外来购房为有效居住需求,提出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二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为标准企业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转,这次调控政策,一方面明确严查闲置土地、无端拖延开完工时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虛假宣传,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鼓动客户签定“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停止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等惩处方法。
三是强化房地产行业税收治理。这次调控政策进-步突出了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剂作用。除按国家规定,对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外,专门提出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结算治理,对定价明显太高、涨幅明显过快、初期拿地,开发周期明显太长的项目实施重点清算和稽察。同时依照国家加速推动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踊跃做好征收高级住房房产税的预备工作。
调控政策 |
具体措施 |
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进一步落实调控责任 |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努力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属事责任,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房地产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效果的区县,坚决约谈、严肃问责。 |
努力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促进供需平衡 |
加快编制主城区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住房及其用地的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引导相关资源合理配置,改善住房供求关系。有序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主城区住房用地供应,控制新出让土地开发强度,推出高品质改善性住房用地。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办理,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力度,对所有已出让住宅用地进行全覆盖清理,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规模开发建设和上市供应商品住房。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时间的,严格征收开工竣工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严格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利率方面优先满足首套刚性居住需求;对购买二手住房且属于家庭首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给予合理支持,充分发挥二手住房市场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住房公积金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贷款需求,继续暂停家庭第二套及以上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禁开发企业拒绝符合规定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遏制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协作联动,共同遏制炒房行为。 |
提升大数据运用和智能化监管水平,实施商品住房价格精细化监测预警 |
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智能化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商品房销售项目认购、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入账全流程监管;运用大数据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探索商品住房价格分区统计及监测试点,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国土房管、物价部门要完善主城区商品住房预售项目备案价格市、区两级会商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楼面地价、建安成本等因素,制定商品住房预售项目备案价格规则,加强主城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指导,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
优化主城区规划布局,引导住房和人口合理分布
|
加强规划布局、土地供应等政策引导,遵循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城市规划引领土地配置的原则,做好主城区土地出让和配套设施建设。大力疏解主城核心区的非核心功能,疏缓核心区房地产供求关系,引导产业和人口向主城核心区以外的中心组团集聚。加快主城区各中心组团教育、医疗、交通、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职住平衡。 |
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保障性住房保障力度 |
加快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逐步完善住房租赁配套公共服务。引进和支持发展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尽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保持租期和租金稳定。提高住房租赁管理服务水平,让承租人住得安心、放心、舒心。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充分满足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以及无住房的大中专毕业生、本市进城务工和外地来渝就业人员等租赁住房需求。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应保尽保。 |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房管、国土、建设、公安、工商、物价、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商品房蓄客、销售和中介行为;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炒卖房号、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市公安局和市国土房管局要联合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造谣传谣、炒卖房号、非法集资、造假骗贷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
加强宣传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加强房地产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及时消除群众疑虑。网信、公安、房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造谣传谣制造恐慌、组织“炒房团”炒房等行为,净化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
政策 |
主要内容 |
限售 |
重庆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
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却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
|
限贷 |
不给炒房者贷款,对已经拥有两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重庆市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
|
不想外地来渝炒房的“三无人员”(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提供公积金贷款,严格查处开发企业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报告订购咨询请联系:
电话:400-007-6266 010-86223221
客服微信号:guanyankf
客服QQ:1174916573
Email:sales@chinabaogao.com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