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07年10月 |
《造纸产业发展政策》 |
在产能规划、环保、产业布局、纤维原料、行业准入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
2008年4月 |
《造纸行业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 |
该标准规定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范围的确定、执行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排放分析要点:验收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监测结果评价的技术要求:验收调查主要内容及方案、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 |
2008年6月 |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调整了标准指标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和水污染物基准排放量:将可吸附有机卤素指标调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
2013年11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和印染行业总重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造纸、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作为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前置条件,新建、改建、扩建的造纸和印染项目均需有明确的总量指标及来源。督促造纸、印染企业建设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实施工艺技术改造,稳定达标排放等八项内容。 |
2013年12月 |
《造纸行业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3项指导性技术文件 |
《造纸行业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造纸行业非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3项技术文件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均以当前技术发展和应用状况为依据,可分别作为木材制浆、非木材制浆、废纸制浆及造纸污染防治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
2015年4月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 |
《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该体系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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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
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
2016年12月 |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 |
2016版《目录》共有替代品74项,其中研发类8项,应用类15项,推广类51项,与2012版《目录》相比目录内容、结构和替代品适用范围均进行了调整。 |
《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提出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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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 |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明确了支持废纸分拣加工企业的规范化发展,支持区域废纸交易中心发展,从废纸行业发展的实际现状出发,抓住了废纸打包企业这个关键环节,对推动废纸全产业链健康发展,提高废纸质量和利用率有重要的指引作用。该政策明确提出要加大对造纸企业利用废纸过程的环保管理,有利于降低废纸加工利用过程中环境影响。 |
2017年7月 |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方案》提出,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2017年年底前,禁止进口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废纺织原料、钒渣等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进一步加严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提高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要求 |
2017年8月 |
《造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为造纸工业相关政策制订、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促进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这些政策的执行加快了行业的环保转型升级,促进了产业的整合。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
对于废纸进口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也将对废纸进口产生重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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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
对于进口废纸的企业应满足的许可条件进行了调整,明确提出进口废纸企业的生产能力应不小于5万吨/年,并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制浆、造纸等生产加工设备。 |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
明确了中请进口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指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实行许可管理。 |
发布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8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将倒逼造纸企业降低固体废弃物的产生,促使造纸企业采用清洁的废纸原料进行制浆。 |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
规定了制浆造纸业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包括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新标准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随着技术指南的实施,《关于发布<造纸行业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三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公告》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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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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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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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意见提出要“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
2019年3月 |
政府工作报告 |
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再降3%。 |
两会 |
给予污染企业过渡期,避免环保—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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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 |
四项重点任务:—是全面推进“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宏观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管理核心制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放管结合;四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协调好保护与发展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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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
《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
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
2019年5月 |
《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 |
定义了“绿色包装”的内涵,要求包装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90%。 |
2019年6月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
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2019年8月 |
《纸浆纤维湿重的测定》等4项造纸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
纸、纸板和纸制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纸浆纤维湿重的测定,纸、纸板和纸制品丙烯酰胺的测定和纸浆、铜乙二胺(CED)溶液动力粘度的测定标准。 |
2019年9月 |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共三十四条,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范围、责任和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
《关于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很小,依法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实行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范围由《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分类名录》)规定;根据《分类名录》,实施时限为2017年、2018年的已发证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应当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登记;实施时限为2019年、2020年的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实施时限内完成登记;实施时限后投入生产运营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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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
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 事件零发生,培育—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
2019年11月 |
发布第29号令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鼓励类3项,限制类2项,淘汰类7项。 |
2019年12月 |
《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
文件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其中提出,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或将降低150多项木材和纸制品的进口关税,平均税率水平从5.3%左右降至3.2%左右。 |
《2020年第一批限制类进口公示》 |
外废进口收紧略超预期,废纸核准总量278.347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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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
该版目录删除了“纸浆制造221-001-12废纸回收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为危险废物”的条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纸企脱墨渣处理成本大幅降低。 |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公告》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造纸产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投资商机研究》
《2021年中国造纸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竞争现状与前景评估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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