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服装零售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政府部委以及中国服装协会等全国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国家发改委是国内服装行业产业政策及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制定、产品开发和推广的行政指导、项目审批和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服装零售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政府部委以及中国服装协会等全国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国家发改委是国内服装行业产业政策及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制定、产品开发和推广的行政指导、项目审批和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相关职能主要包括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等方面。商务部是服装行业流通业务环节及特许经营业务领域的主管部门,其相关职能主要包括:研究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等。中国服装协会(ChinaNationalGarmentAssociation,“CNGA”)成立于1991年,是全国从事服装、鞋帽和相关服饰、配件、原辅料的生产、科技、教育、流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中国服装协会的相关职能主要包括:研究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拟定行业长远发展规划;向政府部门提出全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行业立法建议并协助政府贯彻实施等方面。中国服装协会下设女装专业委员会,负责女装领域内的行业自律管理的相关工作。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经营业务主要涉及的服装销售等业务环节除了涉及服装纺织领域相关政策及法规外,还涉及包括商品流通、商贸服务等领域的政策及法规,相关情况如下:
(1)服装纺织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12年1月19日,工信部颁布《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十二五”期间纺织工业提出系统性的发展规划,包括明确“十二五”期间纺织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提出了包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升级步伐、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等八项重点任务等。其中,在质量管理及品牌建设方面,对于提升设计水平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加大研发设计投入、着力培养纺织品服装设计师队伍、提升品牌设计创意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吸收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世界时尚文化,提升自主品牌文化价值等举措。对于加强营销创新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加强销售网络建设,科学设计规划销售渠道,大力发展品牌连锁店、专卖店、专业店、电子商务等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新型终端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品牌销售渠道等举措。对于强化品牌管理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高品牌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服务以及宣传推广各环节的整合能力等举措。2011年3月16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将通过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等举措,在“十二五”期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其中,对于轻纺行业,明确提出要强化环保和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2009年9月26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颁布《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在纺织工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需要加快推进纺织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并提出到2015年的总体目标,包括:基本形成健康、规范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发展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培育发展一批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知名品牌为标志、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服装、家纺企业;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在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2)服装零售及服务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12年12月17日,商务部颁布《关于促进中国品牌消费的指导意见》,指出充分实施品牌战略,关系到我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整体竞争力,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该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坚持扩大消费与培育品牌相结合以及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从而扩大品牌产品销售规模,创建知名品牌,并把扩大品牌消费作为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促进品牌产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2012年12月1日,国务院颁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相应分析,提出关于“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并且明确指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等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其中,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的一部分,商贸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包括:发展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总代理等现代经营方式;鼓励发展专业店、专卖店、会员店等。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的国内贸易发展的整体规划及相关工作。该规划明确提出“坚持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突出扩大消费的战略地位”等基本原则,并且提出包括“统筹国内贸易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促进内贸领域服务行业大发展”、“全面提高流通企业竞争力”等在内的主要工作任务。对于全面提高流通企业竞争力,该规划提出鼓励实施品牌战略的举措,包括积极发展品牌产品专卖店、专业店,鼓励流通企业开发自有商品品牌,支持流通企业服务品牌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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