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基金备案制的推行,可能带来发行数量的增加,但基金规模仍受限于今年市场资金状况,对其“增加市场资金供给”的预期不宜过高。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基金部已经着手制订备案制下的相关发行文件的模板,未来除了创新产品,常规新基金的发行将从“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市场普遍预期,基金发行备案制的推进,既可推动基金业市场化,亦可增加市场资金供给,将资金通过基金支撑A股扩容“大池子”的方式再转入实体经济。
有基金公司人士亦认为,若备案制推行,新基金发行的数量可能增加,但是考虑到市场资金状况,基金规模不一定大,因此对“增加市场资金供给”的预期不可过高。
2009年6月IPO重启以来,在支持“保增长”的大背景下,A股高速融资,2011年融资预期亦居高不下。2011年市场预期A股融资与2010年旗鼓相当,可达8000多亿元左右。2010年A股融资近万亿元,上证指数沪指从2010年初的3289点,下跌至年底最后一个交易日的2808点,累计下跌14.31%。在全球资本市场中,其表现仅略强于身陷欧债危机的希腊和西班牙。
然而,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章明确规定,基金新产品募集申请需“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因此,业内普遍猜测,新产品实行备案制需等修改后的新《基金法》出台。
多家媒体报道称,备案制方向基本上确定,基金部已经运作了数月,主要是在制定格式化发行文件,例如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的文本。这将实现基金业局部市场化,同时备案制是针对常规化产品,而创新类产品依然需要走审批程序。
在基金业界,推行备案制管理具有明显的市场化改革特征,即便放在整个A股资本市场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亦是有前瞻性的举措。此前,新股发行改革一直备受市场诟病,市场一再呼吁应将现有的审批制转向更具市场化色彩的注册制。
附:“备案制”进程之路
2010年底,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曾表示,未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仍是监管层的主要思路,“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而“进行产品审核并不是限制创新,而是通过产品审核加强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力,更好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010年中国证监会监管工作会议上,尚福林主席曾在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落实基金分类审核制度,推进各类产品发行市场化改革,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差异化竞争。”当时已传出“传统型基金产品是否应该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基金分类审批制度,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公募基金产品的发行按偏股型、固定收益型、QDII、创新型产品4条通道进行审批,基金公司可同时多通道申请新产品,分别排队,分别审核。去年7月证监会再次简化审批手续,优质公司新基金免过评审后,同时公示新基金审核进程。
2009年12月21日,证监会基金部下发了2009年44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同类别的基金可以分别排队、等待审核。《通知》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通知,从2010年起基金公司可以同时上报5只不同的基金产品,这5种类型分别包括QDII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创新类基金和专户“一对多”产品
2009年10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曾在10月底召开的全国基金业第32次联席会议的讲话中表示,要为产品创新创造条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产品审核体制改革,简化审核程序,支持和引导公司的差异化发展。
2008年,A股市场低迷,监管层为增加资金供给加速基金产品审批。基金发行的“市场化”之路也在无形中加速。
2006年,监管层就新基金发行实行备案制曾展开过讨论。但随后几年,新基金发行的审批还是被解读为监管层调节市场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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